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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特辑|羁押必要性审查:宽严相济保障人权

时间:2020年10月01日

月到中秋分外圆,八月十五的月亮,经过几千年历史的沉淀,它暗示着美丽的团圆,散发着浓浓的思念。

在这一天,我们不远千里,从遥远的他乡回家团聚;在这一天,我们团坐一起,共赏天空那轮皎洁的明月。


中秋节前夕,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迎来一位“差点不能回家过节”的男子。


我今天专程来感谢的,感谢检察官的关心,感谢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因为你们的帮助,我才得以好好过这个团圆节,以后我一定不再犯错。




提起自己被捕的经历,这名男子悔不当初:“平时没什么爱好,就爱喝口小酒,都怪我喝酒干了糊涂事!”

原来,该男子因工作不顺独自喝闷酒,在回到居住小区时见到机动车停放,感觉影响其通行,便怒火中烧,取出钥匙将5辆机动车来了个“硬装修”。不顺心的怒气是发泄了,但其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检察官对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后认为,该男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酒醒之后主动投案,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件证据已经固定到位,并且在逮捕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也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不予羁押不构成社会危险性,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真没想到我还能回家和亲人一起团聚过中秋!

还能陪着妻儿一起赏月吃月饼!

换下囚服的男子一脸喜悦,与风尘仆仆赶来等候的妻子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今年以来,杨浦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不羁押不影响刑事诉讼进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秋节前夕,各业务部门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保证人、听取被害人意见等工作,给予符合以上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让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回家团聚,合法保障人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