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举报中心
职能介绍:
        负责收集、整理、登记公益诉讼线索的各种举报,提出是否受理意见;负责线索流转;负责接待、答复以及奖励举报人; 负责对举报线索及举报人的保密;负责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宣传、案例推送以及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平台日常维护等工作。
举报条件:
        1.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举报。
        2.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 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可以举报。
举报须知:
        1.举报人的权利:要求检察机关保密、要求检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保障其及近亲属人身安全、对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要求给予奖励、了解举报审查处理情况等。
        2.举报人的义务:如实反映问题,不得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个人及有关单位、组织。
        3、举报方式:您可以选择通过拨打公益诉讼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或者本平台等任一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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