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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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监察科对警械具管理开展日常检务督察
 
 
 

85日上午,由纪检组长陈伟康带领监察科人员对县院警械具管理开展督察,查看手铐、电击棍、网枪、警用便携式不锈钢叉、多功能抓捕器、催泪喷射器、金属探测仪等警用器械,翻阅值班记录。督察反映县院法警大队警械具管理规范,警械具保养良好,报废更新及时,存放整齐有序,日常维护到位,电击棍、金属探测仪等均能正常使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同时督察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警械具的日常维护,做好警械具使用中的登记备查工作,及时更新备用急救药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