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我院共为24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社会观护,取得良好效果。一是联合县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会签协议,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等三支志愿者观护帮教队伍,与华润大东船务公司成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站,借助各方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帮教。二是聚焦免予处罚、强制措施、不诉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计划,综合开展训诫教育和心理辅导,并结合帮教对象表现、年龄及性格特点提出监护意见和禁止性规定,提高观护帮教效果。三是定期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学校反馈等方式跟踪观护情况,了解观护对象诉求,适时调整帮教方案,并提供复学、实习、就业等指导帮助,为观护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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