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建评查工作小组,查阅案件卷宗、走访案发单位,发放《征求案发单位意见表》,全面评查承办人在犯罪事实认定、取证固证、强制措施适用等方面是否合法规范。二是召开干警座谈会、评查小组评议会,重点研判“侦判不一”的原因,找出矛盾症结,讨论改进措施,及时落实整改。三是汇总评查结论,分别从执法理念、事实认定、程序适用、法律适用及处理结果等五方面反映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