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宁某某、古某某涉嫌诈骗案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并依法开展不捕告知工作。经查,2020年11月,犯罪嫌疑人江某某、陈某某通过微信群聊诈骗被害人林某某、孟某某三万余元钱款。因同案犯罪嫌疑人宁某某、古某某参与此节诈骗的证据不足,我院依法对宁某某、古某某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并对其家属、律师、被害人等先行电话告知,与公安机关同步告知不捕决定、法律依据、遵守取保候审等相关规定,后将书面告知书寄至上述人员,均已收到书面反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