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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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就一大型蔬菜专业合作社排污导致水污染问题向属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获采纳  
 
 
 

3月9日,我院针对某蔬菜专业合作社违规直排污水问题向属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获采纳。经查,该合作社绿叶菜基地面积为1650亩,年产绿叶蔬菜9000余吨,自2021年6月起,将未经处理的蔬果清洗污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入附近河道,导致河水中总磷浓度大于国标限量0.4mg/L,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月25日,我院依法向属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上述河道污染问题。近日,属地镇政府回函表示,已通过新建50吨污水处理站、组织养护人员清理河道、完善镇村级河道管理制度等方式落实整改,切实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