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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打响了惩治“套路贷”第一枪 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日期:2018年增刊  作者:张程 梁奋远  来源:检察风云

 

团队简介

他们中有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员、侦监处副处长王建平,业务精湛、成绩斐然是他的代名词;有在检察一线奋斗了近30年的侦监处检察官张振斌,严谨细致、思路缜密是他的杀手锏;有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公诉处检察官金杰,办案效率高、判断稳准快是他的名片;有公诉处检察官冯志宇,业务扎实,工作细致是他的特点;还有公诉处检察官助理杨晶晶,踏实勤奋,能言善辩是她的风格。

 

有借条、有合同、有银行流水甚至还有公证,看似正常借贷,实则侵吞财产,多少被害人因此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套路货”“校园货”已经成为全民公敌。而两年前,正是二分院的一支英勇之师打响了全国惩治“套路货”犯罪的第一枪。他们就是由二分院侦监处、公诉处5名检察干部组成的打击“套路货”团队。一直以来,他们始终战斗在与“套路贷”犯罪分子不懈斗争的第一线。两年来,他们共审查批捕市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套路货”案件15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3人,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审查起诉跨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套路货”案件16件92人,涉案金额1.4亿余元。先后在全市办理了ー大批数额巨大、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极大的团伙案件。团队中多名成员曾先后多次应邀赴福建、山东、浙江、江苏等地与当地政法系统干警一起分享办案经验。而今,这支团队已经逐渐成长为沪上乃至全国颇有名气的“套路货”案件专业化办理铁军。

揭开合法外衣下的非法勾当,他们是消除争议的先行者

2016年9月,二分院检察官张振斌提前介入了一起“套路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借了2万元,短短两个月,雪球竟然滚成了500多万,最终失去了一套公寓房。犯罪嫌疑人目标直指受害人固定资产和巨额存款。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张振斌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绝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货,而是借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非法牟取暴利的新型犯罪活动。发现这一情况后,张振斌立即向所在处室领导进行了汇报。经过调查发现,在二分院所辖的九个区内,都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但当时,还没有“套路贷”“校园贷”这些专用名词,有的人叫它“小额贷”,有的人则叫它“伪小贷”。这些没有金融资质的“小额贷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虚假银行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虚假诉讼”,一环扣一环、一套接一套,最终将借款人紧紧“套牢”。“是民事借货还是刑事犯罪”争议很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乃至部分专家学者,对于此类行为属于民事借货还是构成犯罪认识不ー,存在较大分歧。

“怎么办?”一边是犯罪分子肆无忌惮、频频作案,一边是人民群众水深火热、深受其害。面对这种情况,二分院党组果断拍板,立刻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办案队伍,协同作战。打击“套路货”团队由此应运而生。

团队成立后立即开始行动,当务之急就是要为“套路贷”犯罪“写生画像”,使得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在认真分析梳理北片辖区发案情况及案件特征的基础上,团队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总结了筛查罪与非罪的“四个看”:即,一看组织构架,公司有无从业资质,从事金融业务的背景;二看走账方式,有无个人对个人借贷,通过个人账户走账的情况;三看合同形式,有无签订阴阳合同,强迫使用房产为虚高的“借款”金额抵押;四看行为模式,有无多名被害人同时指证,使用雷同手法反复操作。这些观点得到公检法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们的普遍认同,为全市形成打击共识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公安局法制办集中开展了该类犯罪专项打击活动。至此,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击“套路贷”犯罪帷幕,在全市范围内徐徐拉开。

明晰侦查方向规范证据要素,他们是执法标准的奠基者

许多事情事后道来云淡风轻,但当时的每一份坚持都需要非凡的勇气和智慧。打击“套路贷”犯罪就是如此。“套路货”作为一类新型犯罪,手法隐蔽、人数众多,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制裁,在实施之前就为自己设计好了“退路”,在一些所谓“专业人士”的指点下,更是想好了应对侦查的方法,这给司法机关惩治犯罪设置了重重障碍。如何定性?如何调查取证?证据标准又是什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这些都是摆在团队面前的现实问题。

面对这种困境,打击“套路货”团队成员们勇于担责、率先破局,积极牵头完善公检信息互通机制和典型案例发布机制,通过实行案件动态通报制度、联合研讨会商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及时交流查案进展,商议侦查方向和取证要点,明确证据标准,促成执法共识,形成了良性互动的检警协作关系。同时,针对该类案件民刑交织、手法隐蔽,识别难、打击难等问题,深入剖析犯罪结构,梳理总结了九大犯罪行为特征,以典型案例通报、移送证据备忘录等形式向市公安局法制办提出建议,从而为全市办理此类案件统一立案和证据标准、形成完整证据锁链提供了参考。

同时,针对此类案件查办初期证据线索繁多、事实认定难等特点,团队成员往往在第一时间就对所有证据进行了梳理排摸和比对研究,通过逐份逐件排除证据瑕疵,实时动态严格把关、纠偏补正,确保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

对他们来说,只要一有案子,就会一起上,“5+2”“白+黑"的办案模式已经成为他们的工作常态。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解努力,他们终于摸索出了一套侦办、打击、定罪的成熟模式和可复制经验。在他们打击“套路贷”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于2017年10月23日印发了《关于本市办理“套路货”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在今年1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同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也引用了上海打击“套路贷”形成的经验性内容。自此,“套路贷”犯罪变得有线可引、有图可查。

全力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他们是民生民利的捍卫者

“套路贷”犯罪直指借款人巨额财产和房产,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民生民利。如何替被害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是打击“套路贷”团队在指控罪犯之余,最为牵肠挂肚的大事。在办理谢某某案件时,办案人员在提审同案犯时得知,谢某某曾用500万现金请托他人为其洗脱罪名,直觉告诉他们这500万可能就是被害人的血汗钱,必须尽全力予以追回。于是办案人员立即向嘉定区检察院和嘉定公安分局提供线索,经过检察官们的不解努力,最终追回了这笔账款,最大限度地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每一笔被追回的账款背后都凝聚着检察官们的辛勤努力,每一次挽回损失都诠释了检察官的担当和温度。在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同时,他们还积极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供线索和证据,与民行部门检察官一起,努力纠正“套路贷”中的虚假民事诉讼,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延伸办案效果强化风险防控,他们是社会治理的推动者

在履职中加强以案说法,在办案中推动社会治理,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当“普法的先锋”是团队成员的不懈追求。

在办案中他们加强堵漏建制,推动职能部门风险防控。针对个别律师为“套路贷”犯罪团伙提供法律服务、进行虚假诉讼等情况,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管理。结合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房产信息查询、银行大额取现监管等多项管理漏洞,建议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近期,又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一名为“套路贷”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证人员批准逮捕,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关问题的综合治理。与此同时,他们还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针对此类案件隐蔽性、广泛性等特征,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宣传平台,推送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参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他们捍卫司法正义,用不变的坚守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他们彰显司法力度,用严格的标准重拳打击新型犯罪;他们传递司法温度,将最真的情怀融入对每个案件公平正义的追求,谱写心中最美的检察蓝,永不停歇,一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