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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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0日在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文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扣普陀转型发展新特点,紧抓“以办案为中心、以检察官为主体、以基础工作为重点”的主线,认真履职、主动担当,努力在特殊时期彰显非常精神、展现非常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价体系中,连续四年保持全市先进水平。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助力普陀转型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实现新时代普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全面履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同步推进。支援社区防疫1200余人次,战疫表现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二,获通报表扬。从严从快办理妨害公务、诈骗等涉疫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4人。稳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建议行政机关督促不按防疫要求暂停经营的商户落实整改。全力服务复工复产,编发法律指引,院领导带头走访企业20余次,妥善办理一起损害商业信誉案,帮助企业恢复经营。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线上受理各类业务204件,办理的企业控告申诉案,入选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

重拳出击,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落实“六清”工作,对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1人,办理了宋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等重大案件,办理的郭某银等人敲诈勒索、诈骗案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深化“打财断血”,配合公安追赃2600余万元,配合法院对5名涉恶犯罪人员财产刑执行到位。落实“治本”要求,推动“套路贷”等领域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主动服务,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启动智联检察研究中心长风基地,与长风街道、区总商会以及相关科研院校、互联网企业,围绕涉企综合治理、合规信息共享等项目,广泛开展战略合作,推动检察服务保障再升级。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对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提起公诉73人,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4人,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29人。引入刑事合规评价体系,督促4家涉罪企业落实合规整改,符合条件后依法作不起诉决定。依托互联网产业党建联盟,联合公安、法院等6家单位,与360金融、波克科技等33家互联网企业,会签合规共识框架,合力保障普陀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惩防并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节点维稳工作,妥善处理集体访21925人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37件。突出金融风险防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提起公诉139人。妥善办理“金砖系”等重大案件,检察环节追赃挽损3.5亿元。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推动公安、市场、金融、税务等单位,建立金融违法犯罪协作防控机制。

二、聚焦平安建设,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交出新答卷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批准逮捕1268人,提起公诉2071人,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散布政治谣言、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等犯罪,提起公诉4人。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对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提起公诉158人。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完善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对挪用公款、受贿等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1人。严厉打击妨害司法犯罪,对窝藏、包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提起公诉15人。

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102人,对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395人。严厉打击诈骗犯罪,对“套路贷诈骗”“电信诈骗”等,提起公诉404人。严惩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类犯罪,提起公诉338人。深挖上下游黑灰产业链,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提起公诉108人。

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3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起案件入选上海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2人,推动建立全区首个“一站式”取证场所,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综合救助58人次。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公安开展专项排查,坚决将危险阻隔在校园之外,入选最高检教职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率先创设监护资格考察制度,促成2名被遗弃儿童回归原生家庭,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职业体验周”等工作,获评最高检“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深化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实体化运作,12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转介进行职业培训后,顺利回归社会,相关做法在最高检“六一”检察开放日直播,近百万网友在线观看。

积极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52人,逮捕后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0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在办案中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对遭受犯罪侵害、生活确有困难的30名当事人予以救助,办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廖某英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司法救助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典型案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隐患,提出情况反映19份、检察建议23件,涉外卖平台检察建议获评上海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讲50余次。以民法典颁布施行为契机,开辟“普民之声”微信专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聚焦四大检察,在扎实履行法定职责中打开新局面

切实增强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7件,监督撤案5件,办理的互联网公司被骗立案监督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事)例。强化侦查监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171人、不起诉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应当起诉而未移送的,追捕77人、追诉122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6件。强化审判监督。提请抗诉获上级院支持3件,建议再审1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件。强化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2件。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21件。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涉“套路贷”裁判,提请抗诉获上级院支持6件;对并无不当的法院裁判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4件。坚持维护司法权威和化解矛盾纠纷并重,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8件,对一起赡养费纠纷案支持起诉,在庭前阶段促成双方调解。

做实行政检察。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5件,对行政非诉执行等案件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监督意见11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探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司法、信访等行政机关积极沟通、统一共识,协同化解争议8件,妥善办理一起拖欠社保费被行政处罚的争议案件,促成企业补缴费用。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贯彻市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落实最高检“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要求,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19件,提出检察建议50件,相关行政机关在诉前全部整改到位,办理的督促履行活禽交易监管职责案入选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开展城市公共安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等专项监督,跟踪落实整改。加大民事公益诉讼力度,办理全市首例涉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发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白皮书》,不断扩大工作影响力。

四、聚焦司法质效,在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中激发新动能

坚持把改革任务贯彻到位、深化完善,努力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检经验”。

深化“捕诉一体”,推动办案质效提升。积极推进逮捕全面化审查试点,率先出台实施意见,与公安会签证据规则,健全检察官联络点、重点案件跟踪备案等机制,获市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市推广。深化公检法司协作配合,加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适用率提升至89.52%,作相对不起诉决定80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84.06%,采纳率97.4%。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协同公安完善快速移送审查起诉机制,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占88.65%。“案件比”降低至1.143,实现“捕诉一体”功效最大化。

压紧办案责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委会审议、通报案事例工作规定》,审议、通报业务分析报告23份、典型案例15件,充分发挥业务决策指导作用。严格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常态化,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146件,办理的涉赡养费民事支持起诉案入选上海检察机关检察长办理信访案件典型案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办案监督制约,针对发现的办案瑕疵,均通报整改并纳入执法档案,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抓实业绩考评,实施考评方案3.0版,倒逼检察人员自觉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深化阳光司法,提升检察服务水平。用心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所有群众信访实现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到期答复,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建立涉企事项“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持续推动服务功能“上网入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9件,公开法律文书2248份,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送案件流程信息1624条,接待阅卷1642人次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加强智慧检务,着力提升司法效能。强化信息技术对检察办案的支撑,以远程方式开展讯问、开庭、听证等司法办案活动302次,大大提高诉讼效率。加快推进“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优化智慧普检综合业务平台功能,满足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检察办案和管理需求。加强数据治理,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五、聚焦作风能力,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中彰显新气象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全局,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班子建设,对市检察院巡视反馈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要求,以政治体检促进政治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推动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加强机关党建,深化7个党支部与居村党组织“双结对”,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积极推进廉政风险滚动排查,狠抓“三个规定”和各项检察纪律、制度禁令的落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运用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的监督机制,聚焦“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改革项目,同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办案规范等检务督察,实名通报发现的问题,促进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持续提升专业素能。举办“普检鼎来赛”岗位练兵,开展文书写作、对抗辩论等业务竞赛400余人次,组织“不打招呼式”的推门听庭30人次,加快提升检察人员核心业务能力。深化智慧借助,邀请专家教授等“外脑”,为检察办案提供智力支持47人次。创新青年干部培养机制,举办第一期见习主任研习班,结业学员中已提任3人。

持续打造品牌矩阵。“奉法、持正、图强、守廉”普检院训为牵引,精细化推进业务、队伍、文化系列品牌建设。坚持业务先导,培育“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蒲公英工作室”等品牌,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显示度。坚持队伍驱动,培育“见习主任”“身边的榜样”等品牌,促进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坚持文化引领,培育“普检四季”“午间沙龙”等品牌,不断激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六、聚焦司法为民,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中提升新能级

创造条件、畅通渠道请人民参与、让人民监督,切实把人民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审议意见。主动报告检察公益诉讼、打击网络犯罪等情况,逐项落实工作要求。坚持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工作中加以改进。用心办好代表建议,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并研究落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带头联系走访,诚恳听取监督意见。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邀请参与听庭评议等活动100余人次。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接受监委、法院和公安等单位履职制约。对法院建议调整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案件,审查后调整量刑建议91件。对诉判不一等案件逐案评查,不断提升审查起诉质量。高度重视监督前的异议征询和监督后的跟踪回访,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大调研,走访企业及相关单位200余次,收集问题、反馈情况,提升服务大局贡献度。深化办案活动公开,规范听证场所建设,制定公开听证规则,组织各类公开听证43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检察宣传,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9次,工作信息获市级以上媒体刊发200余次,检察人员在媒体上开展案例宣讲40余次,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扩大公众对检察工作知晓度。

回顾过去一年,普陀检察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各政法单位的积极配合,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普陀检察的成长与发展。在此,我代表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标普陀发展新战略,服务保障的机制举措还需加快跟进。二是对标平安建设新要求,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不断深化。三是对标检察工作新格局,“四大检察”全面发展还需协调推进。四是对标队伍建设新情况,作风能力提升还需持续强化。对于上述情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全力破解。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发展阶段,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普陀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主动服务转型发展大局

围绕“十四五”总体规划部署,紧扣上海实际、普陀区情,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产业转型,持续提升检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能级。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积极参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区工作。

二、坚持宪法法律定位,更加全面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坚持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四大检察”履职始终。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建设,同步提升办案、监督的质量与效率。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助力民法典准确有效贯彻实施。做好行政检察“精准”文章,协力促进城区治理现代化。落实市人大决定和区委、区政府实施意见,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务实有效推动机制深化完善

认真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开展逮捕全面化审查、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不断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外部监督制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加快智慧办案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坚持打造检察铁军,更加严格有力推进队伍自身建设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探索党建、业务、队伍“三位一体”建设的新思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培树职业精神,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为上海奋力创造新时代新奇迹、夺取普陀经济社会发展新胜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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