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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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4日在上海市崇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奚山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和上海检察“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工作目标,按照“树匠心、求极致,夯基础、树品牌”的总体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参与谱写新时代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篇章,努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驾护航。

一年来,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1105件,同比上升14.39%。其中,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77人,提起公诉559件742人,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84件、公益诉讼案件71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1件。同时,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刑事检察案件的“案-件比”为1:1.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6%,精准量刑提出率、采纳率分别为87.3%、97.8%4项核心办案指标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一、强化人民城市法治保障,共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崇明

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在防控疫情、服务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切实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

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打好检察环节防疫战,精准打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妨害公务等影响防疫秩序犯罪案件3件3人,连续7个月对区看守所开展同步封闭检察,确保监督不留盲区。全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出台服务疫后经济发展专项工作意见、重点项目清单,联合区工商联在长兴检察室、崇明生态企业集团建立检察官工作室,加强专业司法供给。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作《疫情防控期间违法风险提示及案例》《服务民企发展白皮书》,开展专题讲座、“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法治指引。参与疫情联防联控,660余人次志愿下沉G40崇启检查站、长横渡口、社区村(居)、浦东机场等一线,135人积极捐款捐物,努力在防控疫情中展现检察担当。

着力提升群众平安指数。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办理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群众身边的犯罪案件324件369人。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从严从重办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宋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人均获判实刑,其中宋小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快捕快诉全市首例买卖驾驶证积分团伙犯罪案件23件68人。明确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及时办理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案件31件53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办理朱建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扫黑除恶行业清源,向家具市场、酒店管理公司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点乱象。建立办案检察官值班接访工作机制,落实213件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与区委政法委、信访办等6家单位接待“华澳”融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访投资人,提升风险化解质效。主动关心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群众,针对性落实11名涉案当事人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度”。对接群众司法需求,结合办案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宣告45次,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最高检防治校园性侵“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针对1件教师猥亵学生案件,向区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并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坚决做到“零容忍”。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及时关注部分校园采光、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向区教育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更换全区959间教室灯管及配件、规范设置饮水设备,实现个案问题“一揽子”解决,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就1名未成年人家中房产冻结可能失学问题,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督促及时纠正裁判。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授课、远程直播等活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净土。

二、打造生态检察崇明样板,服务更高品质的绿色发展

自觉融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用检察智慧参与提高地区生态“含金量”,争当全国范围内生态检察的排头兵、先行者。

建设生态检察升级版。完善服务生态岛建设配套制度,出台服务花博会十条意见,签订保护花博会知识产权以及办博期间未成年人权益的协作协议,设立驻花博会检察官办公室,加强重大项目检察保障。建立驻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生态检察工作站,实现崇明重点生态承载区工作全覆盖。联合区水务局、长兴镇政府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与区教育局共建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以更实举措参与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协同市检察院、华东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共建生态检察研究基地,形成生态检察理论与实践融合的孵化平台。努力擦亮生态检察工作名片,在上海检察机关基层院品牌建设风采展示评比中,入选“一院一品”特色品牌。

扩大合作共赢朋友圈。承办沪苏浙皖检察工作座谈会,与宝山、江苏太仓、海门、启东检察院共建长江口生态检察协作联盟,以更高站位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联合黄(渤)海沿线六省十五市签订黄(渤)海湿地生态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协力呵护“地球之肾”。创设“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机制,将正副检察长纳入崇明13条重点河道河长标识,并增聘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以更大力度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与崇明海警局、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渔政管理检查站协作机制,设立全市首家派驻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确保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同步介入、同步监督、同步治理。

担当破解难题生力军。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守护人”的神圣使命,努力在服务发展中主动作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水安全”,办理上海首例长江经济带跨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完成白茆沙水域过驳区、浮吊船只整体迁移整顿,彻底排除东风西沙水源地上游污染风险,该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及时跟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情况以及区委关注的重点工作,参与推动浦明码头违规占用长江岸线、窨井盖安全隐患、“一枝黄花”物种入侵等顽疾解决,提升检察保障能级。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利用电捕鱼系列案件被告支付的赔偿费用,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委购买、增殖放流2.9万尾鱼苗,推动水域生态修复向好。

增强公益诉讼实效性。贯彻《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争取区人大常委会支持出台决定,凝聚区级层面公益保护共识。加强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办理小区电瓶车违规充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9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切实将诉前作为解决问题最佳阶段,推动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16件,通过诉前磋商督促解决问题39件,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优效果。坚持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聚焦农贸市场售卖散装猪肝、小区围墙安全隐患等问题,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对标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更高质量的法律监督

深入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切实提升法律监督供给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寓监督于配合,公检法联合会签2份犯罪线索移送协议,加强犯罪线索的刑事诉讼全链条审查。落实常态化监督举措,联合区公安分局建立公检季度例会、专职检察官联络机制,深化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积极贯彻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联合区司法局签署合作意见,推动社区矫正环节工作衔接和精准监督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出台专门办法,实现刑事诉讼监督在院内的集中归口管理。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制定醉驾、交通肇事、盗窃等6类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落实少捕慎诉政策,引导类案依法规范办理。

夯实刑事诉讼监督基础。紧盯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环节,提前介入引导取证14件111人,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7件8人,监督撤案3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侦查监督通知书32份、检察建议书10份。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5人、不起诉17件2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33件4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1人建议取保候审并获采纳。跟踪“高墙外”的刑罚执行,向判决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份,纠正2名社区矫正人员漏管问题。

强化重点问题精准监督。加大对刑事办案中一类问题的跟踪关注,推进解决执法司法难点、堵点。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监督撤案22件,督促补充侦查4件,建议上网追逃2件。积极开展醉驾、交通肇事案件办理专项检察,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纠正取证不及时等影响办案质效问题。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约谈26位民营企业主,及时向区司法局提出简化外出请销假手续等建议。持续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联合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抓获收监2名在逃犯。

提升民事行政监督效果。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组织全员培训,开展法检联学,确保将立法理念贯穿法律监督始终。参与整治民事虚假诉讼,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份,其中4件法院已裁定撤销原审判决、调解并驳回原审原告起诉,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民事案件立案“回头看”专项行动,检查区法院500余件案件落实立案登记制情况,制发检察建议1份并获回函。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检察及“回头看”活动3次,监督评查案件41件,向区法院、区卫生健康委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获回函。与区法院会签协议,派员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阶段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落实政法领域深化改革,实现更高效率的司法办案

立足改革新形势新阶段,制定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清单,积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持续优化“案-件比”。努力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将1:1作为最佳“案-件比”,着力减少案件不必要的司法程序,降低当事人讼累。出台提升办案质效等制度14项,规范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环节办案标准,强化同步审核把关。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组织办案质效情况专项检察、年度专题通报,常态化开展监督评价,推动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2020年,我院刑事检察案件的“案-件比”为1:1.2,“件”同比下降1.08,减少了约600余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有效推进简案快办。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和谐。密切与公安、法院的配合,简化文书制作、流转、办案衔接程序,打造刑事办案“快车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考虑案件性质、情节等因素,在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律师意见的前提下,确保量刑建议客观、全面、精准。用心探索不同案件的量刑参考标准,制定办案细则,与法院统一司法尺度,提高采纳率。2020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35件683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507人。

压紧压实办案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修订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切实树立以办案质效、业务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并将个人绩效与基层院考核、条线考核有效对接,将责任传导至部门、压实到检察官。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常态化推进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个案评鉴,加强对检察官的监督制约。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正副检察长办理恶势力团伙犯罪、非法加工河豚鱼致人重伤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21件,牵头研究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完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机制等前沿重点课题4个,发挥表率作用。

应用现代科技助力。积极开展“云办案”“云会议”,通过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办案240次,与市院、分院视频连线188次。全面应用检察工作网,实现非涉密刑事案件公检法“一网通办”。用足用好检答网,引力借智解决司法办案疑难问题。持续推进网上办案信息公开,在12309中国检察网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0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965条、法律文书638份。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智能化水平,配齐配全快速检测设备,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工作室,开展河道水质、食品品质检测30余次。

五、强化检察队伍从严管理,锻造更高素质的检察铁军

准确把握新时代队伍新趋势,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争做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切实将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将“四史”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双周政治学习范畴,进一步知古鉴今、明确方向。丰富教育形式,组织开展网上答题、专题讲座、参观考察、PLUS演说会等活动38次,让党的初心使命更加深入人心。实施政治素质“可视化”考核,将干警服务大局、担当作为等纳入评价范围,以“积分制”盖章记录,每季度通报表彰,强化正向引导激励。落实“十必访”制度,党组成员上门家访干警22人次,将关心关怀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宪法宣誓、退休欢送仪式,增强职业尊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深化“党旗瀛风”党建品牌。重视支部建设,出台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方案,8个党支部以“瀛洲卫士”“蜂之巢”等开展品牌创建、主题活动,进一步将党建工作的“红色动能”传递到各个“神经末梢”。突出党建引领,先后号召132人次参与义务清洁、交通引导等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组织种植检察公益林等志愿服务,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点工作突破,让党旗飘扬在关键时刻和关键一线。培树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志愿者31人次,引导全院干警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注重核心素能培养锻炼。坚持实案实战实训导向,组建40岁以下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的“青训班”,落实一周培训、一周竞赛的“1+1”轮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能力短板,开展与松江检察院对抗辩论、实务答辩竞赛等岗位练兵20次。坚持目标导向,选派7名干警赴最高检、市检察院、市检二分院学习锻炼,组织11名新进干警到一线业务部门跟班学习。全年共有4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市、区级表彰奖励,包括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等集体荣誉,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等个人表彰。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制定年度责任清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规定,落实中层干部党风廉政“两清单一承诺”,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常态化组织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对说情打招呼情况“逢问必录”,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组织开展典型案例专题教育,通过支部学习、双周政治学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探索发挥第六检察部“管事”“管案”与检务督察部“管职能优势,围绕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司法办案关键环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廉政讲评、检务督察、案件检查51次,以“严”的主基调把纪律作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六、坚持检察为民初心使命,接受更高标准的外部监督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切和感受,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

融入区委工作全局。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制定《向上级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接受上级领导监督,邀请区四套班子领导来院视察检察工作、出席重要会议7次,书面报告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重点工作28次,参与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组织的专题协调会、工作例会12次。主动将区委关注的焦点作为检察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破解刑事犯罪、影响民生保障等顽瘴痼疾。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市、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检察、服务民企发展、半年工作情况,认真贯彻审议意见,开展载重车辆损坏道路公益诉讼、服务花博会等专项行动健全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机制,通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办理代表建议21件。持续深化代表联络制度,向区人大代表线上发送视察活动菜单,开展网络“云公开”、实地参观等活动28次,赴乡镇召开专题座谈会9场,更细、更实、更深地做好精准联络。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接受专业履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公开活动15次。自觉接受司法办案监督,聘任12名代表委员、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担任特邀听庭评议员,对检察官出庭表现开展不打招呼“推门听庭”、案后评议。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社区群众、在校学生开展主题参观、模拟法庭等“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来院群众达210人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透明度。

积极传播法治理念。扩大新闻宣传传播力,通过参与“检察长在线”等广播电视节目,组织服务民企、预防赌博、道路交通安全等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新媒体、传统媒体发布报道1300余篇,做好服务发展检察文章。强化精品意识,升级改版“马博士小课堂”“检察官微讲堂”等普法视频栏目,用群众语言讲述生动鲜活的法治故。参与实时普法、精准释法,在崇明电视台、崇明广播电台、崇明报开设专栏,在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平台设置服务菜单,并开展法治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等“五进”活动,通过专题授课、小品演出、模拟法庭等形式,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

2020年,我院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还需加大。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重刑轻民“刑强民弱”的情况还未根本转变。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夯实,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高,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四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司法能力与一流标准仍有差距,业务尖子、专业人才短缺的困境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难点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第十届中国花博会举办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精做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建设人民城市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积极主动融入地区发展大局。聚焦服务“六稳”“六保”、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关键任务,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跟进跟上做好司法保障,更好展现检察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平安崇明建设,参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立足崇明生态资源禀赋,深化跨区域、跨职能合作,携手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共同体,切实履行好服务生态发展的检察使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平等全面的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运用法律智慧开展普法工作,自觉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实践者、传播者,推动筑牢法治信仰。

二是坚持不懈维护司法办案公平公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贯彻刑事诉讼少捕慎诉慎押,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环节精准监督,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学好用好民法典,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彻底扭转“重刑轻民”观念,努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弱项,并将民法典的法治精神运用到法律监督的全过程,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积极、稳妥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准确把握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优化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精益求精推动业务质效持续向好。坚持将深化改革作为永恒主题,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等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着力构建以办案质效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深化运用“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核心指标,努力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最优。切实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检务督察,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保障社会各界更加有效地参与、监督、评判检察活动,用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提亮法治“底色”。

四是久久为功锻造素质过硬检察尖兵。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四史”学习教育,形成常态长效教育机制。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在参与地区发展中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强化分层分类岗位练兵,开展干警立体式评价、选拔、使用,坚持不懈提升核心能力、锻造核心团队。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织紧织密廉洁办案“防护网”,打造一支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面对新发展形势,崇明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创造检察工作新业绩,向党的百年华诞交上一份优秀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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