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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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2112日在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奚山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检察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顺利开局的重要时期。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对标上海检察“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崇明奋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征程、攻坚筹办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中心大局,按照“树匠心、求极致,夯基础、树品牌”的总体思路,坚持一步一脚印、一年一台阶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力以赴为谱写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华章贡献检察力量。

五年来,我院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共办理各类案件4914件,同比上升18.19%其中,审查批捕案件15912243人,人数同比上升19%审查起诉案件26733659人,人数同比上升2.96%;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133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10件,公益诉讼案件307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6份、发布公告30份,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一、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在助力平安建设中坚守检察初心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期待、社会发展最新要求,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依法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恶犯罪案件1048人,办理宋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最高获判有期徒刑22年,快捕快诉全市首例买卖驾驶证积分团伙犯罪案件236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完善重点行业犯罪线索移、联合挂牌督办等4项制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织密筑牢社会安全网,严肃办理故意杀人、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965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犯罪案件314400人。打好检察环节防疫战,从重办理涉防疫物资合同诈骗、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等案件。高效办理原乡镇党委书记朱建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职务犯罪案件2123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履职尽责。

全心全意呵护民生民利。扎实开展大调研,走访企事业单位、村居委等70余家、居民家庭1100余户努力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制定支持疫后复工复产等意见,依法办理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4565人,更好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防治企业违法犯罪,审慎办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骗税案件128300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提出依规经营检察方案。稳妥办结“华澳”融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9177人,引导退赃退赔520余万元,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加大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电信诈骗等行为打击力度,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案件136138人,参与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未成年人全链条、专业化司法保护理念,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官办案组,推动成立崇明区未成年人警务中心,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4048人。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对2627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出从重处理量刑建议、适用从业禁止令。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1928人,综合运用观护帮教、适用不起诉、封存轻罪记录等方式,传递司法温度。针对娱乐场所违规招录未成年人、校园安保不严等情况,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3份,推动解决教室采光、饮水安全问题,获评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积极定分止争为民解忧。深化跨部门联合接访、办案检察官值班接访等制度,进一步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有效保障重大节点社会秩序稳定。用心用情办理信访案件,深入落实首次信访、重复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等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6件,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将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办案各环节,对生活困难的2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防范因案致贫返贫。坚持立足办案、延伸办案,针对部分企业员工醉驾行为多发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5份,积极为推动社会治理开出检察良方

二、贯彻生态优先理念,在服务绿色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聚焦生态崇明、美丽崇明、幸福崇明建设,主动融入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努力擦亮生态检察名片

全力以赴保驾护航花博会。出台服务花博会十条意见,完善保护花博会知识产权等配套机制,主动加强法治保障制度供给。开展服务花博先锋行动,设立驻花博会检察官办公室,选派32名干警分批全程常驻展区提供法律咨询、道路指引服务,努力为花博盛事贡献检察力量。助力营造水清岸绿办博环境,在全市首创生态检察官派驻区河长办机制,拓展建立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办理水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77件,共护通江达海的水系资源。坚决消除办博期间出行安全隐患,搭建路长、警长+检察长“三长共治”办案机制,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检察,推动出台窨井盖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临水道路车辆坠河情况,督促农村公路部分临河路段加装路侧护栏累计35公里,获评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立足长远长效打好创新牌。紧扣生态立岛定位,在全市首创生态检察品牌,出台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乡村振兴等制度,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找准方向把实举措,探索生态检察指标体系,对生态环境司法质效进行客观量化,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精准度。积极打造创新实践桥头堡牵头举办首届“长江口生态检察论坛”,联合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建立生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携手区水务局、长兴镇政府建设生态检察展示馆,与区教育局、自然保护区等共建生态检察科普教育基地,融理论科研、公众教育、行刑衔接于一体,进一步促进优势互补、共同进步。主动延伸工作触角,在青草沙水库、东风西沙水库、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建立派驻生态检察工作站,打通检察保障“最后一公里”。

绘就公益保护最大同心圆。深入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市首个区级层面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构建多元主体共同维护公益格局。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刚性“崇明模式”,组建全市首支专业化调查队伍,推动将行政机关配合情况纳入乡镇委局年度考核,联合区纪委监委约谈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检察建议的行政责任人,树立公益诉讼刚性权威。坚持一体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与江苏海门、启东、太仓检察院共建北长江口生态检察协作机制、检察协作办公室、“三警联动”机制,深化业务办案、人员交流等全方位合作。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理念,联合江苏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共同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监管难题,办理的河道黑臭、东风西沙水库上游过驳作业威胁饮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分别获评最高检第一、第三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推动解决长江B7”水域非法采砂案入围最高检第四批典型案例评审。

尽心竭力办好群众身边案。加强与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信息共享,坚持重点线索每案必查,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响应长江十年禁渔、崇明全域禁猎政策,办理电捕鱼民事公益诉讼、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开展禁渔期“增殖放流”,督促非法狩猎当事人参与生态修复劳动,相关案件获评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深入整治影响人居环境顽疾,办理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加拿大一枝黄花”外来物种入侵等案件31件。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有效推动规范盲道使用、落实烈士褒扬、保障军人优先出行。积极稳妥拓展保护公益新领域,探索办理崇明地理标识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安全等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29件。坚持以专项活动巩固成效,扎实开展百日攻坚、百案突破、百村宣讲、百花齐放四个一百等专项行动20余次,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维护司法权威中践行检察使命

着眼法律监督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履职、能动司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

持续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等监督行动,围绕不规范取证等问题制发监督文书102份。注重在个案中挖掘监督线索,监督立案19件、撤案53件,追加逮捕31人,追加起诉24人,提起抗诉7件,办理的杨某某诈骗立案监督案、追捕的沈某诈骗案分别获评上海检察机关十佳监督案事例、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453人、不起诉276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获采纳176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努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坚持在贯彻实施民法典中全面履职尽责,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66件、行政监督案件189,总数同比增222.78%深入开展虚假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文书29份,提请市检二分院抗诉获支持2件,有效推动解决法院应立案而未立案、诉前调解超期等问题。将监督司法活动延伸至推动完善行政履职,开展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5次,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规撤回强制执行申请问题,入围最高检第二批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评审。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息诉疏导工作,推动民事纠纷化解3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落实诉讼监督办案化要求,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25件,守牢维护刑事司法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监督收监收押罪犯等31人,纠正6名社区矫正人员漏管问题,确保刑罚执行到位。依法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倒查30年内全部案件139件,切实杜绝司法腐败。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等监督活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情况通报等74份,推动解决交付迟延、程序违规等问题。打好刑事执行环节防疫战,在驻看守所检察室全时段、封闭式值守12个月,确保防疫期间刑事执行监督不断档。全力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推动简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手续,办理全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见义勇为减刑案。配合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跨区检察看守所执法情况,切实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坚持寓监督于支持配合。构建新型检警关系,探索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监督制约、协作配合、资源共享,向公安机关提供故意伤害等多发类案办案规范指南,获评上海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事例。搭建新型检法关系,深入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解决争议焦点、强化审判监督。凝聚检司合力,联合区司法局会签社区矫正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意见,促进工作无缝对接。深化检察权、行政权良性互动,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设立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审查、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激发检察动能

始终将改革作为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重要抓手,持续在司法改革“精装修”和“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实现观念转变、模式转换、发展转型。

系统集成推进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实现人财物市级统管基础上,逐步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等要求。做好机构重塑性改革,将原有15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增设公益检察室,促进检察权高效运行。参与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优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体系等53项任务清单,全力抓落实、促成效。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由同一承办人对案件审查逮捕起诉一办到底,办案周期分别缩短4.72%19.81%。出台全市首个不捕不诉案件告知规则获全市推广,办理相关案件465730人,通过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不捕不诉决定及法律依据,最大限度压缩司法掮客利益寻租空间。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配合监察机关高质效完成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推动工作稳步向前。

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全面实施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有序完成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职务职级套改、晋升,保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示范作用,正副检察长带头办理6·26特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持有枪支等重大案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常规抽查、重点评查案件2162件,针对文书不规范等瑕疵案件,通过约谈警示、批评教育、集中调训学习等方式,全面落实提醒问责出台优质案件评选办法,综合评定优秀案例21件,其中4件获评全国、市级典型案例。借力考核激发内生动力,制定覆盖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做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更好发挥考核激励先进、帮促后进作用。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把牢质效论英雄的工作导向,将业务数据监管作为重点课题,深入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24次,针对性固强补弱,目前在最高检26项刑事办案主要评价指标中有19项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坚持以-件比引领检察办案求极致,-1:2.66降至1:1.06,压减了1085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9%升至89.8%,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精准量刑提出率从40.8%升至98.8%,采纳率从72.7%升至93.7%,确保被告人刑罚裁量公正、适当,做到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持续深化智慧检务。高质效推进全国检察业务应用2.0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检察工作网应用,实现全流程线上办案、非涉密刑事案件公检法一网通办。创新推进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环节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实现听取意见实质化。强化数据集成应用,依托案件综合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动态。探索与区城运中心建设公益诉讼远程办案指挥中心,设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工作室,通过配备无人机、移动执法箱、公益魔方等技术装备,促进工作模式转型升级。有序推进检察新业务大楼建设、搬迁、使用,完善检察听证宣告室、模拟法庭等信息化设施配备,切实赋能工作高效运转。

五、筑牢事业发展根基,在强化从严管理中锻造检察队伍

围绕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队伍建设目标,持之以恒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五年来,共有64个集体、183人次分别获得全国以及市、区级荣誉表彰。

政治教育强信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挖彻查“六大顽瘴痼疾”,积极弘扬新时代英模精神,自觉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党组“首学”制度,组织中层干部政治轮训,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筑牢政治忠诚。用好用活党的诞生地红色资源,参观中共一大会址、国歌展示馆等场馆,进一步铭记历史、不忘初心。落实政治素质积分制可视化考核,动态量化评价干警政治担当、政治表现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从检30周年表彰,激励干警牢记使命、忠诚履职。

抓实党建铸堡垒。探索打造以“党旗瀛风”机关党建品牌为核心、“一支部一品牌为补充的党建工作矩阵,获评“改革开放40周年上海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优秀品牌”。持续推进红绿蓝党建工作室建设,开展“微党课”“畅初心”“作表率”等活动55次,推动党建“红”、生态“绿”、检察“蓝”同向发力。举办迎建党百年“七个一”活动,有序开展微党课展播、过集体政治生日等,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出台干警谈心谈话、家访制度,党组成员谈心谈话、上门家访实现全员覆盖,将关心关怀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聚焦疫情防控、文明城区创建等重要节点,组织志愿服务1500余人次,在深入一线、攻坚克难中彰显检察自觉。

夯实内功增本领。注重实战练兵、实践成才,制定覆盖三类人员青训班教育培训方案,针对性组织开展对抗辩论、文稿写作、崇明话培训等岗位练兵62次。启动青蓝工程,组织24名干警轮岗学习,深化新进人员师徒带教制度,在传帮带中实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部署星火工程,选树16崇检星火”“崇检之星等先进典型,均获市、区级表彰奖励。推进“育苗工程”,选派11骨干外派挂职,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带教“高峰计划”,6干警获评市级办案标兵能手。聚焦班子配备、能力准备和干部后备,提任青年中层干部20人,建立后备干部库、见习主任等机制,进一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成就人才。

从严治检树新风。自觉接受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监督,将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订完善资产管理等长效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构筑“四责协同”责任“共同体”,开展分层分类廉政责任签约、集体廉政谈话、季度廉政讲评,组织检务督察200余次。守牢廉洁司法底线,出台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细则,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记录报告填报141件,发现问题依规依纪追责。严格执行检察人员配偶、子女等从事律师等特定职业回避制度,对2人适用“一方退出”要求。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展现检察形象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进一步深化司法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在接受监督中听民意、汇民智。

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意见,制定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细则、事项清单,邀请区四套班子领导来院视察30余次,通过检察工作专报汇报重点工作71次。认真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半年工作情况,配合开展生态检察、服务民企发展等专题调研,认真贯彻审议意见,形成法治宣传进村居等完善举措。紧扣区委工作重点,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公益诉讼工作,接受监督中争取支持

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坚持检察质效由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制定代表委员联络年度计划,完善党组成员与在崇市人大代表一对一联系机制。积极将联络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建立区人大代表微信群,推送检察重点工作信息500余条。不断创新联络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线上线下同步发送视察活动菜单,收到参观意向407,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活动492人次。充分倾听代表声音、汲取代表智慧,认真办理“加强农民土地流转费风险防范”“加强水源地保护”等意见建议122项。

落实司法办案公开。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接待律师阅卷973人次、开展互联网阅卷56人次,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110条、法律文书2573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全国率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公开活动,聘任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担任特邀听庭评议员,对检察官出庭表现开展不打招呼“推门听庭”,推动提升履职质效。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公开听证3481人,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

持续推进普法宣传。积极“走出去”,部署兼职法治副校长、检察百村行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实现全区各中小学校、乡镇全覆盖,受众达2.2万余人次。坚持“请进来”,邀请机关单位、在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00余人次。强化检察工作“上网络”,在崇明检察“两微一端一抖”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官微讲堂”“马博士小课堂”等普法信息3800余条。推动检察故事“上媒体”,在崇明电视台、崇明广播台、《崇明报》开设法治教育专栏,参与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等节目录制45次,在《检察日报》《解放日报》等期刊杂志发表报道480余篇,切实唱响检察好声音。

过去的五年,崇明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崇明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崇明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聚焦人民城市法治保障,检察理念仍需更新转变,检察保障还不够精准有力与加快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世界级生态岛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聚焦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夯实,在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上仍需持续发力。三是聚焦一流检察队伍建设,人才储备、人才梯队还不健全,业务拔尖人才、管理人才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拿出实招、硬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在更大格局、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新起点。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对标崇明“全生态、高品质、国际化”发展方向,全方位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能级,努力为崇明绿色崛起、实现美丽蝶变保驾护航。

一是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新贡献。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持续创新长江口生态检察协作模式,进一步凝聚法治保障合力。对标“十四五”时期崇明打造特色“五新”生态产业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目标任务,跟进做好轨道交通建设、放大花博后续效应等司法保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持续升级生态检察举措,不断完善生态检察司法保障指标体系,助推地区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

二是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中体现新担当。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守护美好生活。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推动追赃挽损,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里。深入落实走基层听意见、走企业听建议、走乡村听民声,从群众最关心的小事、急事、难事抓起,针对性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百村行法律服务下基层等司法为民举措,努力答好一枝一叶总关情检察答卷

三是在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中展现新作为。自觉践行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环节精准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群众利益。自觉将法律的刚性规定和实践的灵活方式相结合,加强执法司法协同联动,展现最大诚意,穷尽有效努力。

四是在推进深层次创新改革中实现新突破。积极把新发展阶段检察改革实践推进向前,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紧抓办案质效不放松,持续优化核心业务指标,精益求精办理每一起案件。加强科技支撑和资源统筹,提高办案、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

五是在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中取得新提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领航检察事业发展。深化“党旗瀛风”党建品牌,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注重固本强基,持续培育、选树核心团队、领军人才。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为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现新的历史跨越、创造新的历史奇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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