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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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市奉贤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剑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努力在服务保障“奉贤美、奉贤强”建设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基础上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上海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50项。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服务奉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国之大者”,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有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奉贤建设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839件106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811件86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89件1261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741件11598人。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143人。重点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3592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提起公诉1791人。持续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开展“断卡”等专项行动,提起公诉164人。全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提起公诉951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套路贷”等涉黑恶犯罪,对“唐志明涉黑案”等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62人;深入推进“打伞破网”,与区纪委监委建立双向移送和反馈等机制;着眼长效常治,就“敲墙党”等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份。2021年以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涉恶案件3件10人,妥善办理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一起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全力维护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建立涉疫案件快捕快诉机制,加大远程提审等智慧检务“云办案”运用,从严从快办理防疫物资诈骗、殴打社区防疫志愿者等妨害疫情防控案件8件,与区看守所开展疫情期间同步封闭派驻检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检察办案各项工作。

倾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奉贤新城建设、“东方美谷+未来空间”双引擎驱动战略等,开展检察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设立“东方美谷”检察工作室,出台服务保障奉贤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创设主动、精准、全程“三步服务法”,对涉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426人,2起侵犯著作权案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全市十大版权典型案例,连续五年发布本区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在保障区域创新创造活力中体现检察担当。开展涉企专项行动,转变司法理念,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排查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案件11件,监督撤案11件,让企业“轻装上阵”;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会同区工商联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积极稳妥开展案件试点,更好服务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在服务“六稳”“六保”中体现检察作为。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对“聚财猫”等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金融犯罪提起公诉204人,发布年度金融检察白皮书,推进区域金融法治建设和行业治理。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融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局,向因案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等7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1.92万元。主动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领域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启动涉河道类行政公益诉讼立案8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3份,凝聚河湖系统保护合力,促进本区水生态环境改善。“河长+检察长”机制被列为2021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区级十大重点项目。

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坚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2017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25件29人、渎职犯罪案件8件8人,开展职务犯罪个案预防、重点预防8项。2018年,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转隶后,加强与区监委工作衔接,组建职务犯罪专业化办案组,扎实做好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办理区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3件30人,办理的2起案件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和上海检察机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优秀案例。

二、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当好公平正义守护者、公共利益代表者。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批捕2072人、不起诉102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56人,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669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110件;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追加起诉28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6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创设刑事判决、裁定“四步九要素审查工作法”,对一审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后获改判14件。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开展安全防范检查709次。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参与列管宣告683次,约见监外执行人员谈话80人,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排查整治,监督8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9件,经审查,提请抗诉7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4件,已获改判7件,对裁判结果正确的案件,协同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相关情况、问题,制发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5件、民事审违监督检察建议24件。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聚焦虚假诉讼开展专项监督,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3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4件,经审查、调查,制发行政监督检察建议45件,其中向法院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0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5件。依托区委依法治区办设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分别建立协作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排摸公益诉讼线索后立案262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34件,收到回函128件。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新领域,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实现办案全覆盖。就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产品等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利用“颜值检测”软件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获评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守护公共利益作用。

三、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延伸职能,主动融入和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20204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后,第一时间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联系点工作机制。召开立法联系点推进会,统筹建立顾问单位、成员单位、专业人才库、立法信息采集点,先后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等开展立法意见征集17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立法征集意见204条,获采纳20条,充分发挥联系点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载体作用。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聚焦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堵漏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与区建管委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健全相关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与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断卡行动进校园”,共同推进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办理奉浦大桥危险物品肇事案中开展深度调查,制发检察建议堵漏建制;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与邮政管理局签署工作备忘录,促进邮政监管领域综合治理,共护寄递安全。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受理群众来信1263件,首次来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接待群众来访2514批3966人。做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化解机制,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72件。

聚焦特殊群体传递司法温情加强对“一老一少”的司法保护。打造“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品牌,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会同区公安分局在全国首创“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66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126场次,实现本区中小学校全覆盖。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落地,点播影院监管专项治理案例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强化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深化涉老办案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保护老年人权益,受理审查逮捕涉老案件234人,不批捕53人,受理审查起诉403人,不起诉59人。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检察权运行质效

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改革等工作,切实以改革激发活力、提升质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2018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全院共设6个业务部门和4个司法行政部门;2021年,增设公益检察室,检察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修订检察官岗位责任清单,厘清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业务部门负责人等权责界限,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除院领导外,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业务部门。推进入额院领导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引领作用,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305件,审核、审批案件974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次。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前移监督关口,加大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力度,加强以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指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大控方”格局。组建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专业化办案组,推动类案专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推进逮捕全面化审查,有效链接提前介入、审查逮捕、捕后侦查及审查起诉等环节,自觉履行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向区人大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强化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的协调衔接,健全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速裁程序案件相对集中受理、集中起诉机制。深化值班律师机制,推动区法律援助中心组建值班律师队伍。全面落实量刑建议说明书制度,促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制度施行初期的44.64%稳步上升并维持在90%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逐年上升,2021年为98.32%,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促进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推动检察管理现代化。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评查案件4875件。2020年起,对标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持续发力,引导检察官强化捕前适时介入、捕中全面审查、捕后跟踪引导,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2021年全院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7,检察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做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基础上,落实全员、全面、全时的检察人员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级晋升、员额进出等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政治建检,全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将讲政治融入业务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全院全员双周学习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8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在区委领导下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本院《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重要作用。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履行教育整顿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学习教育67次,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扎实推进查纠整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队伍建设巡查,做好自查自纠、组织查处等。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就发现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不及时等问题,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促进长治常效。结合“萤火虫”工程,将办好为民实事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落实13项112件“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

狠抓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之以恒抓好“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开展岗位练兵大比武,落实培训项目125项。完善检察官研修制度,与上海政法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合作共建研修基地,组织53名检察官开展研修。创办“奉检月讲堂”“奉检扬直播”等平台,开展业务讲座、案例研讨、对抗辩论等163次。推进公检法司同堂实训,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结对带教,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获评上海检察机关第五届检察业务专家1人,市级“优秀公诉人”、检察业务新人奖等荣誉称号7人,3名检察官遴选至市检察院、市检一分院。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抓早抓小,对部分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纠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件3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问题,严明纪律要求,抓好节前教育。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严管厚爱,对执法办案规范化、日常制度执行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定《刑事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针对不捕、不诉等关键环节细化防控措施。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组织党团干部开展政治轮训。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开展“改革勇担当、逐梦新时代”主题演说、“新时代奉贤检察官”风采展示、“奉检有你”优秀案(事)例主题展示、首届“奉检先锋”评选等活动,激发全体检察干警职业责任和内生动力,1名检察官获评2019年“感动奉贤”十大人物,2名检察官入选区政法队伍“十大贤城卫士”,“未小贤”未检工作室获评“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10个部门15名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创造条件请人民参与,畅通渠道让人民监督,始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奉贤建设的决定》,坚持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先后就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作专题报告,并认真执行相关审议意见。对区“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整改落实并答复反馈。落实重大案件和重要文书向区人大常委会呈报备案。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听庭评议等活动430余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向区政协年度通报检察工作,主动通报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做好答复工作。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人士,邀请政协委员来院座谈、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300余人次。

依法接受监察监督和履职制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建立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在职务犯罪检察办案中,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监检联合听庭评议等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对法院作出诉判不一案件逐案评查,不断提高审查起诉质量。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全面落实检察公开听证,制定《相对不起诉案件类型化听证实施办法(试行)》,在兼听则明中解法结、化心结。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开案件流程信息、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着力构建新时代新型检律关系。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检察活动93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实现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落实“检察官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发布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推送检察工作动态。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奉贤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奉贤检察服务大局更有力、监督能级更优化的五年。回顾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为大局服务中体现检察担当;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为人民司法中体现检察担当;必须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担当;必须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在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中体现检察担当;必须始终坚持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持续抓实从严治检,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政法队伍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在公正规范司法中体现检察担当。

各位代表,奉贤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进入新时代,检察工作中仍然存有不足,存在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转变,部分检察官仍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未能“跳出检察看检察”,检察工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不足。二是检察官履职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履职不够到位,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检察队伍核心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全国、全市层面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偏少,检察工作显示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加。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奋力实现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翻一番“五美五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我院将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区委工作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办案为中心,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奉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五个翻一番”发展目标的实现,开启新时代奉贤检察事业新的征程。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我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五美五强”新奉贤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一、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奉贤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新担当

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在服务保障奉贤新城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升级优化“东方美谷”检察工作室、探索新的检察服务平台,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服务新城建设力度。要探索与区工商联强化合作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为“淘金工程”助力、为国家级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护航。要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奉贤”建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和人民安全犯罪,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件,进一步擦亮“贤城法治”亮丽名片。要深度开展“萤火虫”工程,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检察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二、以更实举措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展现新作为

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深化刑事审判监督,保障审判活动依法进行。加强刑事执行工作,构建“派驻+巡回”有机衔接的监督格局。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利用数据赋能,增强监督主动性、精准度、实效性。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更好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作用,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好重点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继续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紧盯人民群众反映的城市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弱势群体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保护公共利益。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三、以更大力度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作出新贡献

落实司法责任制建设要求,细化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审核把关机制,更加精准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和员额退出等机制。进一步抓好科学管理,加强业务数据研判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督办案数据。强化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进一步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四、以更严标准锻造新时代一流检察队伍,彰显新气象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化政治建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更加坚定地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持续开展“两岗培训”,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公检法司同堂实训等,提高检察干警核心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使命已在肩上,新的长征路就在脚下,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状态,奋发进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激扬青春梦想,走好赶考之路,为回答好新时代奉贤美、奉贤强的新答卷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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