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字号: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1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市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抓实政治建设和教育整顿,强化法律监督和专业能力,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务,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特别是聚焦“四大指数”打好组合拳和特色牌。一是聚焦制度供给,推出服务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等有关国家战略的36项检察举措,在全国率先试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以法治的确定性稳预期、增信心。二是聚焦权益保障,全面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同步维护私益和公益。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持续深化,公益保护的“上海模式”更为完善。三是聚焦效率响应,创新落实“案-件比”指标,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通过“求极致”办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减轻不应有的诉累,又好又快实现实体正义、程序正义、时效正义。四是聚焦宜居宜业,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保护、社会治理等手段,全面守护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出行中等群众身边安全,有力保障高品质生活。一年来,立足检察看上海,我们深刻感受到,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平安上海步履坚实,法治上海深入人心,法治已逐渐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着眼“两个大局”,全力保障上海继续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赋予的重大使命、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发展“五型经济”等主攻方向,落实落细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与时俱进为大局服务。

护航高水平改革开放。服务保障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探索完善涉外争端监督救济机制、强化数据产权保护等创新举措,相关立法建议被首批“浦东立法”采纳。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依托派驻检察服务基地,落实企业全生命周期司法保护、检察公共服务数字化等17项措施。围绕场馆核心区域安全、交易物流仓储等重点环节,深化保障进博会“越办越好”。明确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27项年度重点任务,统一部分罪名法律适用标准,联合出台全国首个跨省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长三角检察协同持续走深走实。

保障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提升。持续打击金融犯罪,批捕861人、起诉1783人(同比分别下降33.2%和38%),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完善对洗钱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一案双查”机制,对洗钱犯罪批捕18人、起诉40人。就办理的全国首例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案件,向国际组织介绍中国经验。依托最高检设在上海的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深化打造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细化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活动的24项举措,在新型犯罪打击、跨境司法协作、金融治理等方面走在前列。

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全域试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守法经营,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完善企业合规制度保障,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联合工商联等部门成立市区两级管理委员会,公开选任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名录库,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排查相关案件272件,清理252件(其中监督撤案238件),为企业解绊。对涉企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570人、不起诉703人,促放手发展。

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批捕1187人,起诉2109人(同比上升63.6%)。组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面设立专业化办案组,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一体化综合保护。在全国率先建立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机制,聘任技术调查官协办知识产权案件,借智借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坚持惩防并举,通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专项行动、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等方式,促进大保护、同保护。

营造廉洁政务环境。办理最高检交办的省部级专案2件2人。受理市区两级监察委移送案件261人,已起诉238人,其中,办理顾国明、高友清等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18名行贿人和11个行贿单位,与纪检监察、审判等机关合力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以案为鉴,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9件,自行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共同推动廉洁上海建设。

二、践行为民初心,合力创造更美好的城市、更幸福的生活

坚持人民至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人民城市建设的检察文章,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9类实事项目入选本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精益求精为人民司法。

深化平安上海建设。对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4844人、起诉40991人。对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00人,已连续5年下降。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涉恶案件93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4件。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2350人(同比上升103.1%),起诉2872人(同比上升82.9%)。扎实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非法从事支付结算等黑灰产业,推动全链条精准打击。常态化推进依法战“疫”,起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89人,对因履行防疫职责被不当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切实维护防疫秩序。以电动车“飞线”充电、高空抛物等为切入点,推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相关案例获评全市“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十佳示范案例。

助力打造最佳人居环境。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集中管辖+属地治理”模式,连续两年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提升专业办案、精准治理水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87人、起诉534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400件,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环太湖生态环境保护等检察专项行动,共护长江之清、浦江之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保护三年行动,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103人、起诉115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71件。“跨区检察蓝,守‘沪’食药环”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品牌。

聚焦特殊群体传递司法温度。加强对“一老一少”的深度司法保护,让“最揪心群体”获“最暖心呵护”。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合一”履职模式,办理案件1662件2223人,其中,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29人;对64.3%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附条件不起诉等依法从宽、精准帮教。以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35周年为契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网络保护、从业限制和强制报告等专项监督,创新“检校问诊室”模式,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本市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连续10年下降。深化涉老检察专业化建设,办理相关案件1639件2095人,依法严惩欺老骗老虐老犯罪。携手职能部门推进人行天桥无障碍改造、破解“数字鸿沟”等工作。“探索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入选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重点项目。

协同提升城市善治效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54份,发布市级层面检察白皮书5份、典型案例75件,引领法治观念,促进动态防治。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检察“一中心、两基地”作用,依法保障数据安全,办理的网络直播诈骗案入选最高检“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推动电子烟营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完善监管,促进打造行业“治理样板”。强化信访责任,化解重复信访、信访积案326件,司法救助案件数和金额均同比上升28%以上,最大限度凝聚和谐因素、推动诉源治理。

三、坚守公平正义,奋力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进一步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努力当好公平正义守护者、公共利益代表者。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批捕15393人,不起诉7888人,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334人。完善常见罪名不捕、不诉标准,对非羁押人员探索“云报告”“电子监管”等核查机制,避免“一捕了之”“一放了之”。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推广应用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全面推行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制度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79件、撤案1477件;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1421人、追加起诉169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7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99件。完善刑事执行与监管执法监督。全面倒查30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9万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3件。深化拓展巡回检察,受最高检指派对内蒙古赤峰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全面实行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监督收押收监117人,维护刑事执行刚性。部署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核查736名相关人员,保障基层换届秩序。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283件,提出抗诉53件(法院再审实质性改变52件,改变率为96.3%),制发检察建议417件。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对涉老年人、务工人员、在校学生等民事纠纷,支持起诉122件。完善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机制,办理在“套路贷”、车牌诈骗中发现的虚假诉讼案件。强化类案监督,围绕道路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不规范、“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相关监督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40件,提出抗诉3件,制发检察建议367件。深化拓展上海首创的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在全市16个区实现全覆盖,通过参与旧区改造法律服务、政府行政执法评查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43件,1件入选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4件获评全国优秀案件。对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288件,推动土地资源合法有效利用。

高起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研判公益诉讼线索2634件,立案2331件(同比上升49.2%),制发检察建议或发布公告1484件,提起诉讼124件。城市公共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列领域实现办案全覆盖。联合上海军事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开展军人权益保障、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全面下沉基层设立16个公益检察室,升级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优化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平台日均推送信息约400条,经筛选立案占案件总数的36%,公益诉讼的组织保障、科技支撑日益增强。

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检察履职现代化水平

对标排头兵、先行者,更好发挥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作用,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以改革激发活力动力、提升办案质效。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指引,加强对刑事办案的前端引导。完善对不批捕案件的跟踪监督、捕后案件督促起诉等机制,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补充侦查情况,促进提升侦查质量,切实把好刑事诉讼“入口关”。对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线索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违法必究。出台全国首个覆盖“四大检察”的调查核实工作规程,有力推动查明监督事项、提升监督效能。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增补遴选入额77人,退出员额18人,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有序实现有进有出、能上能下。根据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制定实施《上海检察机关关于司法办案职权配置和运行的规定》,修订完善第三版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案件流程智能化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4万余件,追究办案责任4人。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专项部署市检察院领导评查基层院检察长办结案件,切实做到“入额必办案、办案必负责”。

加快检察工作数字化赋能。有力保障、主动融入城市数字化转型,深化科技强检,研发部署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超级案卡等应用场景,探索构建全流程全息网上办案体系。深度对接政务大数据,在“一网通办”平台新设“未成年人专区”,依托“信用上海”等数据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通过“12345市民热线”、舆情信息等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探索大数据检察监督新模式。完善上海检察大数据中心运行机制,强化数据治理,聚焦法治热点进行大数据分析,辅助业务决策、犯罪预防和行业治理。

五、深入教育整顿,大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四项任务”,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坚决做到“五个过硬”。

筑牢政治忠诚。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落实首学制度,依托党组政治学习、中层专题轮训、全员双周学习机制,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开展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案件、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营造清朗政治生态。不折不扣完成最高检党组和市委巡视整改任务,建立健全119项制度机制,自觉以“政治体检”推动政治建设。

清除害群之马。认真贯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31人次,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18件18人。深挖彻查重点“人”和“事”,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倒查全市重点涉黑涉恶线索和案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交叉复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原案,坚决大起底、努力清到位。着眼长效常治,深入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活动,修订“四责协同”机制实施办法,细化“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压得更实。

整治顽瘴痼疾。坚持见人见事,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自查自纠等情况,全面梳理顽瘴痼疾及其表现形式,出台不捕不诉案件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检察人员任职回避提示等长效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以应填尽填、深入宣讲,营造“遇事找法不找人”的良好风尚。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活动,专项督察刑事检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推动破除执法司法顽疾。

弘扬英模精神。开展向新时代政法英模施净岚检察官学习活动,弘扬忠诚奉献、勇立潮头、精进专业、匠心攻坚的时代精神。举办“老检察人”讲优良传统暨检察英模事迹报告会,开展“发现身边的榜样”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下大力气培育专业精神、打造专业标杆,优化调整16支跨院际、跨层级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团队成员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8%,24人为全国检察业务标兵能手,54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做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机制,开展5期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

六、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在检察环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记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建立“问题库”机制,对代表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入库”督办266件,已落实244件,确保检察工作看得见、可参与、能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法调研,配合市人大对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办理代表议案、建议10件。办理市人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77件,并选派优秀检察官参与市人大相关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巡回检察、听庭评议、军人权益保障“回头看”等活动2140余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深入听取意见建议。登门向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工作,主动畅通监督渠道,服务参政议政。配合全国政协“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调研。办理政协提案14件,《严管厚爱,以“合规”护航企业发展》获全市优秀办理件。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专家咨询、优秀案事例评选、西岸智塔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20余人次。

依法接受监察监督和履职制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会商机制。强化监察、检察衔接,就案件管辖、自行补充侦查等充分协商沟通,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建立联合听庭评议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对法院作出诉判不一案件逐案阅卷评查,不断提高审查起诉质量。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各类公开听证2207场,在兼听则明中解法结、化心结。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完善律师远程阅卷系统。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510次,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40批,举办市级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19次,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深度合作,推出“公益诉讼进行时”“反诈,检察在行动”等专题宣传,更好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踏上新的赶考路,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对标人民群众更高期待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法治需求,能动履职不够,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力度仍需加大。二是检察监督的量、质、效有机统一存在差距,法律监督说服力和权威性还有提升空间,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任重道远。三是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检察队伍理念更新、能力升级不够,检察官不敢担责、不愿担责一定程度存在,调查核实、控辩协商、释法说理等能力需加快提升。四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检察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违纪违法让检徽蒙尘、司法公信力受损。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狠抓整改。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保持韧劲,固强补弱,推动“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务”迈上新的高度,共同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努力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优异答卷。

一是对标最强法治保障,努力交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更优答卷。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市相关部署,全方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六稳”“六保”,加强经济社会风险预判预警,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企业权益保护机制。以法治力量护航全市既定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持续落实服务浦东打造“引领区”的“19条意见”,主动参与和保障浦东授权立法、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等工作;强化对“五个新城”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宜居生活的法治保障;深化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专业化建设,有效助力上海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围绕一江一河、城市更新、民生保障扎实履职,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二是对标“让法治环境好成为上海的重要标志”,努力交出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更优答卷。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凝聚刑事诉讼各环节共识,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紧盯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更好实现政和人和。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推进“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协同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对接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新情况,相应完善法律监督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推动“两法衔接”、跨部门大数据协同等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努力交出深化司法综合配套改革的更优答卷。坚持创造性落实、引领性发展,立足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紧密结合上海城市发展、法治环境、人民群众感受度以及总体执法司法水平等,探索更加符合上海实际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引导检察业务科学适配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完成刑事检察官权力清单基础上,细化完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精准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和员额退出等机制。研发全程多维应用场景,全面推进数字检务转型升级。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认真总结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对标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努力交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更优答卷。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锻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业务能力,着力打造具有时代气息、富有专业精神、体现上海水平的一流队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从严执行“三个规定”,细化规范检察官接触交往、离任人员从业限制,拓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从党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为上海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沪ICP备06025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