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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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中央《意见》)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措施》(以下简称市委《重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奋发进取,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聚焦国家战略全局和上海发展大局,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扣“城之要者”,统筹发展和安全,做优服务和保障,积极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主动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护航国家战略实施。围绕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制定16个服务大局的意见,落实383项保障举措,努力将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司法政策、融入到办案实践,4项立法建议被“浦东新区法规”采纳。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洗钱等犯罪11389人,呈现先升后降态势,彰显惩的力度、治的效果。依法办理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案、利用“沪港通”内幕交易案等“全国首案”,率先实施涉案易贬值易耗损财物先行处置、证券领域适用“从业禁止”等“全国首例”,保障更高能级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重要功能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创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等机制,起诉5396人,较上一个五年增加1.45倍,协同追赃挽损11.9亿元,让“无形资产”得到“刚性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首批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探索社会调查、繁简分流、异地协作等机制,获最高检认可并推广。2020年试点以来,对犯罪情节轻微、通过合规考察的40家企业、62人依法不起诉;对合规整改不到位的4家企业依法起诉,真正做到既“厚爱”更“严管”。与市公安局建立长效机制,清理涉企“挂案”381件,更好服务“六稳六保”。

合力推进平安上海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0561人、起诉190125人。从重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009人,形成有力震慑,五年间同比下降44.4%。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批捕1235人、起诉1787人;追加认定150件、不认定230件,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针对“敲墙党”“黑加油站”、网络黑灰产业链等制发检察建议115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守护群众安宁。起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犯罪21748人,携手开展高空抛物、窨井盖隐患、电动车“飞线”充电、“断卡”行动等专项治理,全力维护群众头顶脚下、居家出行、“钱袋子”等切身安全。促进内生稳定。针对重罪下降、轻罪上升的犯罪新结构,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五年间,不捕率、不诉率分别增长27.2和23.7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从68.1%降至24.1%;对19007名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和决定变更强制措施9260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50%跃升至89.6%,在依法惩治犯罪同时,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立面。助推源头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80份,加强事前沟通会商、事中衔接配合,落实整改率达100%。持续三年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监督”,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全国范围内专项治理提供范例。

自觉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战疫。建立特殊时期快速反应机制,围绕涉疫法律适用、司法政策、办案程序、保障复工复产等,制发17份办案指引、工作细则、系列问答。对哄抬物价、暴力伤医等涉疫刑事案件,坚持每案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513人,办理张某生倒卖捐赠物资案、“问题猪肉”案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捕114人、不诉111人。加大“云办案”力度。推行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开展网络出庭、云听证等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办案“不打烊”、履职不停步。积极投身大上海保卫战。全市检察人员响应号召,“检察蓝”化身“志愿红”“抗疫白”,参与志愿服务5.7万人次。

二、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用心用情办好检察实事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立检为公,司法为民,保障高品质生活。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保护蓝天碧水青山。坚持惩治犯罪、修复生态、预防污染全面发力,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458件、公益诉讼4191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等443.5亩,追偿修复费6529万元。开展“守护海洋”、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犯罪、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推动“河湖长+检察长”“碳汇”认购修复生态等机制创新,助力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农贸市场、网络餐饮、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办理涉食药品刑事案件1656件、公益诉讼883件,督促查处、回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20.3万公斤。与市食安办等五部门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协同完善食药品重点监管“黑名单”制度,联合开展食药品虚假广告、农贸批发市场注水牛肉等专项治理。“跨区检察蓝,守‘沪’食药环”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品牌。

化解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最大限度减少诉累。2019年最高检创新提出“案-件比”指标,当事人的一个“案”,经过司法程序形成的“件”,数量越少,诉累越轻。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繁简分流提高效率,从严把关减少往复,努力“求极致”办案,“案-件比”从1.79降至1.14,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数量分别下降96.6%和71.9%,年均减少近2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有效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增强当事人司法获得感。最大限度减轻访累。受理群众信访24.7万件,均在七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7.7%,以“如我在访”增进理解、赢得信赖,信访总量年均下降16%,攻坚化解2316件重复信访案件,真正解法结、化心结。最大限度争取案结事了。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领导包案等措施,与执法司法部门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034件,切实将“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权力”和“保护权利”的结合点和落脚点。

传递可感可触的司法温度。呵护孩子们更好成长。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依法不捕693人、不诉657人,附条件不起诉770人,落实精准帮教措施8060人次;对主观恶性深、后果严重的,批捕763人、起诉923人。巩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源地优势,推出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强制报告、督促监护令、一站式取证、检校问诊室等创新制度,推动点播影院、密室剧本杀等新业态整治,72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促进“六大保护”相融与共。护佑老年人乐享生活。积极探索涉老年人犯罪案件专办机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惩涉“养老服务”“养老投资”等犯罪,起诉325人、追捕追诉228人。“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入选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重点项目。倾力扶弱纾困。以妇女、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等为重点,依法支持起诉552件;对因案致贫困难群众,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向335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03.7万元。尊崇和保护“最可爱的人”。制定实施军地检察协作实施办法、公益诉讼协作意见。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37人,办理英烈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35件。与上海军事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保障军人优先出行、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监督,坚决维护军人权益,捍卫英烈荣光,留住红色记忆。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助力法治成为上海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完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律监督新格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更为有力。加强侦查监督。与市公安局会签实施办法,推动区级层面全面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稳步健全信息共享、监督制约、繁简分流等机制,促进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顺畅。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362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849件,纠正违法取证、扣押等情形9392件。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发回重审103件。与市高级法院会签《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共同破解类案不同判、刑期计算不当等问题。对审理程序不规范提出纠正意见724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0件,已刑事立案250件,严防以罚代刑;对依法不起诉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通报行政执法机关,避免不刑不罚。

刑事执行监督更具刚性。办理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11530件,依法提出检察意见1056件,采纳率95.3%。联合政法各单位对本市30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倒查,排查16.9万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件5件,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部署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执行5306万元,不让裁判变“白条”。对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监督7264人次,保障出得去、管得住。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在对各类监管场所全面派驻的基础上,开展巡回检察227次,查纠执法监管、教育改造和派驻检察等方面问题1378项,移送相关职务犯罪线索23条,真正发挥“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

民事检察监督更显精准。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181件,年均增长19.1%。向法院提出各类监督意见2516件,采纳率93.5%。强化虚假诉讼监督。紧盯“套路贷”、房屋买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专项监督纠正382件,让假官司“现原形”。强化类案监督。对涉及立案登记、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执行异议等10956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制发检察建议229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力维护司法公正。

行政检察监督更重实效。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950件,年均增长33.7%。向法院、行政机关提出各类书面监督意见1426件,采纳率99.1%。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机制创新。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高级法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机制。在16个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行政检察监督协调机构,联合开展法治督察、专项检查、矛盾调处等工作,检察监督更加靠前融入,依法治理更为紧密协同。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稳进。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488件,五年增长8.1倍,实现法定领域全覆盖。探索超大城市公益保护“上海模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在城市公共安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金融、知识产权、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加强公益保护,被最高检称为新领域探索的“试验田”。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保障机制。汇集市民热线、“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随申办公益诉讼线索举报”等多领域数据,首创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研发应用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让公益保护汇众力、更智慧。

四、聚焦提质增效赋能,深化检察领域司法改革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推动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为做优司法保障、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更为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圆满完成“两反”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检察机关继续承担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以及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4类犯罪职能,为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五年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43人,其中原厅局级29人,已起诉754人。稳妥办理福建省原省长苏树林案、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案等4件最高检交办案件。积极参与追逃追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跨境追逃16人,办理本市首例“红通人员”违法所得没收案,依法对其境内相关土地使用权、资产4742万元提出没收申请,决不让腐败分子继续享受“不义之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围猎”公职人员的行贿犯罪153人(单位)。对司法工作人员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28件35人,严防“灯下黑”,做到“零容忍”。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各得其所。率先推行全市检察官员额统筹管理,五年遴选入额383人,因调岗、辞职、不胜任一线办案等原因退出员额307人,遴选30名基层院检察官到上级院任职,22名上级院检察官助理到基层院入额,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入额必办案”,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071件,列席审判委员会390次;动态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优化配置办案职权431项,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出台《关于司法办案职权配置和运行的规定》,压实检委会、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等监督管理责任,构建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检务督察、绩效考核等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放权不放任、放权能放心”。在2022年最高检首次施行的案件管理工作主要评价指标中,上海整体排名位居全国第一。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开展首批试点,全面完成126项改革任务,51项在全国推广。推动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28%,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翻了一番,“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更为凸显。推动检察一体化建设。横向上,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推行“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完善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融合机制,促进办案、监督、治理一体化;纵向上,建立健全全市办案力量统一调配,重大案件交办、提办、督办等机制,实现上下贯通、接续监督。推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制定全流程全息在线办案综合平台总体规划,依托市大数据中心、34个检察信息化平台、33个法律监督数字化模型,加强数据归集整合、碰撞比对、分析应用,促进法律适用更统一、监督办案更充分。

五、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可堪重任的检察铁军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市检察院党组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201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政治轮训,更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检察院党组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33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检察人员填报重大事项7239件,依规依纪处理漏报、不报、瞒报9人次。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7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加强党性锻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悟原理、找差距、抓落实,狠抓380项整改措施落地,检察队伍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忠诚、纯洁、可靠。涌现出以党的二十大代表、新时代政法英模施净岚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105个集体、85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选树“身边的榜样”206人,弘扬英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

坚持从严治检。从严从实担责任。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细化77项责任清单,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闭环”。“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62人次,坚持抓早抓小,出台“四大检察”廉政风险防控规定,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占比92%。从严从实抓整顿。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查摆和整改“六大顽瘴痼疾”、机关作风顽疾、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282个,核查办结线索2889条,抽查重点案件4203件。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检察人员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65人,被组织查处58人。统筹抓好最高检党组巡视及“回头看”、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国家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554项,整改率100%。从严从实强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为基层减负10条措施”。五年间,全市性会议、市检察院对下发文分别减少88.5%和82.3%。常态化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清理不必要的应用程序和微信工作群45个,解脱“指尖束缚”,带来工作新风。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出台《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138项强基任务,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会,系统总结三年攻坚情况,专题部署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深耕“一院一品”,“党旗红引领检察蓝”“长江入海口的检察守护”等17个基层检察品牌各具特色、亮点纷呈。五年间,又有5家基层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坚持检力下沉。帮助基层配强班子、建强队伍,配合选任基层院“一把手”18人,80%以上的基层院班子配备“80后”干部;基层院检察官员额比例较市检察院高4个百分点,为基层招录检察官助理441名、辅助文员346名;选派31名基层检察干部参加援疆援藏、市检察院轮岗锻炼,帮助开拓眼界、锤炼意志、增长才干。坚持帮扶下倾。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坚持以点带面、补短强弱,对4个相对薄弱基层院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一院一档”和薄弱问题、脱薄任务、工作进展“三张清单”,完善市检察院领导对口联系、条线指导、结对共建、跟踪督导等帮扶机制,2个相对薄弱院已成功脱薄并进入先进行列。

提升专业素能。强化教育培训。用好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机制,开展各类政治业务培训141期,参训3.4万人次,其中,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14期。强化办案磨砺。建立健全实战实训、岗位带教、推门听庭等素能养成机制,集中业务骨干和精锐力量,组建17个跨院际、跨层级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专办+专研”的“金字塔尖”。五年来,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5个、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7人、全国业务标兵能手16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99人次。13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强化理论研究。与15所高校和机构建立48项合作机制,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和出版专著、译著等301篇(部),连续三年在全国检察理论研究绩效通报中名列前茅。强化年轻干部培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配合市委选拔任用45岁以下局级干部4人,选任40岁以下处级干部50人。35岁以下人员占比42.1%,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44%,比五年前增长12.2个百分点。举办4期青年干部研习班,择优挑选205名年轻干部参加专业训练、实践锻炼,为事业发展储备有生力量。

六、聚焦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拓展渠道、创新机制,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更深入地监督检察工作,努力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专题汇报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专项监督和调研,专题报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履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71件,3件代表建议答复意见获评全市优秀案例。出台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20条意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1375人次。先后选派10名优秀检察官参与市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坚持每年向市政协通报工作,配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题视察和调研,办理政协提案53件,3件答复意见获评全市优秀案例、市政协优秀提案。邀请各级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4896人次。连续两年走访各民主党派市委,聘请21名党外人士担任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在协同监督办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发挥特殊优势。联合市工商联推出“法治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计划”,浦东、静安、徐汇、金山四区工商联与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入选全国“百优”。

依法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委、法院、公安等机关履职制约。加强监检衔接,建立案件管辖、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同堂培训、反洗钱协作等系列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6人。对诉判不一、无罪判决等逐案评查,与法院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查起诉质量。与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助力依法治市工作,促进刑罚执行更加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各类公开听证6369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4034人次。创新司法监督模式,首次聘任50位特邀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公益诉讼“回头看”等业务工作189人次。真诚尊重、真心支持律师履职,审查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237件,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办理、矛盾化解等500人次,每年定期召开检律座谈会听取律师意见,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公开发布检察白皮书26份、典型案例137件、检察业务数据120批,更好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极不平凡、尤为特殊。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3月,面对空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全市人民守望相助、众志成城,打赢了大上海保卫战。在全力服务保障盛事、大事的时候,上海检察机关经受张本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冲击。在市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6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知不足而奋进、抓履职以自强,重拾信心、重塑形象,重整行装再出发。

一是全力稳思想、稳队伍、稳工作。通过召开全市检察干部大会、谈心谈话等方式,扎实细致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将队伍主流、本质与个别人、个别事区分开来,帮助卸下思想包袱,激发责任感和荣誉感。围绕落实党中央《意见》、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等工作,制定详细分工方案,细化160项具体任务。组织首次联合调研督导,对全市20家检察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推动全市检察人员心无旁骛办好自己的事,以“工作稳”检验“思想稳、队伍稳”的成效。

二是狠抓清积案、补欠账、提质效。面对疫中存案多、疫后增案快,以及部分工作延滞等情形,及时按下“快进键”。特别是紧抓办案质效下滑的主要矛盾,建立业务数据周调度、月分析机制,开展取保候审案件积案清结等8个专项活动,奋力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推动重点院、重点指标向好发展。经过半年超常规努力,6月份近一半办案质效指标处于全国后十位的态势得到根本扭转,至年底,在最高检56项办案质效主要评价指标中,13项通报值指标全部达标;43项竞争性指标中,30项位列全国前十位,其中前五位20项,第一位11项,全年办案质效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坚决清流毒、做检视、抓整改。全市检察机关清醒认识到,张本才弃守职责使命、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从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工作等方面,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查摆突出问题38项,明确整改措施91项,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科学有效管理的关键,2022年7月以来,以专班形式大力推进建章立制,全面梳理议事决策、自身建设、意识形态、监督管理、风险防控等问题,制定或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25项重要制度,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执法司法部门的密切协作,离不开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发展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用法治更好守民心、护民利。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着眼“四个放在”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以法治之力保障上海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必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让上海法治名片更加闪亮。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依靠改革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坚持自我革命,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久久为功,理论武装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全面性、实效性有不足,少数检察人员对案件背后的“大政治”“大民生”体悟不深、把握不好。三是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质效还有差距,仍有一些薄弱环节、瓶颈困难需要补强和攻克。四是检察队伍结构有待持续优化,年轻干部培养需加大力度,领军型拔尖人才不多,与上海法治水平不相适应。五是市检察院原“一把手”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也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检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以及市委《重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更加充分履职、能动履职、忠诚履职,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第一,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彰显新气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按照“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从严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政治督察要求,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深入探索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的路径方法,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彰显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加强三级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提升领导力和战斗力。持续肃清流毒影响,为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在精准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紧扣浦东引领区建设、深入实施“三大任务”、“五个中心”功能升级、聚力建设“三大平台”等新部署,优化落实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守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落实本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挂案”清理等工作,探索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保障高水平改革开放,加大自贸检察实践创新,拓展涉外法治实践和研究,推动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法律制度体系。服务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深化知识产权“四合一”履职,开展版权、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活动,助力完善大数据、基因技术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第三,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主动跟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新期待,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讲好以案释法的“检察故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特殊群体保护、财产权益保障等方面监督办案力度,紧扣美好生活强化司法供给、破解痛点堵点。深入倾听群众诉求,抓实信访件件有回复、重复信访治理、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公开听证等工作,用心听民声、解民忧。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机制的保障权益、暖心稳心作用,深化诉源治理,增进社会和谐。

第四,在做强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专章部署,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要求,切实扛起更重责任。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聚焦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监督协同,破解法律监督难题,下大力气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办案质效保持全国前列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健全全市检察一体化机制,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稳步构建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和科学管理体系。深化“四大检察”创新实践,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等机制,加大公益诉讼创新履职力度,努力贡献更多首创、首例,上海样本、上海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第五,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面貌。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四责协同”,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作风、树正气、塑形象。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深化建章立制,力争用一年时间,形成系统完备、执行有力的上海检察制度体系。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完善基层院考评制度,强化过程管理,持续减负赋能,不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更新思想理念,提升履职能力,弘扬斗争精神,打造“特别忠诚、特别讲法、特别硬朗、特别正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各位代表,迈上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锚定“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目标,以崭新姿态和昂扬斗志,以务实作风和勤勉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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