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埃娃·穆勒执导的纪录片《暗网青年毒枭》于2021年在德国上映,如同一把锐利的手术刀,精准剖析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犯罪故事。纪录片讲述了马克西米利安·施密特仅凭一台电脑和对技术的精通,在卧室里通过暗网创建了名为“Shiny_Flakes”的线上毒品商店,建立了庞大的贩毒网络的真实故事。
罪恶滋生下的暗网“帝国”崛起
中学生是青春活力的象征,他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和友谊的滋养。纪录片的主角如大多数中学生一样,白天上学,放学后在餐馆打工,凭借高效和严谨的态度,赢得了老板的赞赏。然而,当夜幕降临,他却悄然开启了截然不同的罪恶人生。
初涉网络时,他以黑客身份窥探他人信息,搞些恶作剧。一次偶然的探索,他误入暗网论坛,被那神秘且充满诱惑的匿名世界深深吸引。借助先进的电脑技术和暗网工具,他成功隐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后来,他发现可以通过网络销售毒品赚钱,于是,深夜,在昏暗的房间里,他小心翼翼地通过加密聊天应用找人进货、与买家建立联系,进行小规模毒品试销。在成功交易几单之后,他仅用两周时间就搭建了自己的网站。屏幕上闪烁的加密代码和跳转的数字钱包界面,仿佛黑暗中的指示灯,指引着他在这条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步步陷入深渊。
早期的“试水”成功,让马克西米利安的野心迅速膨胀。他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而开始精心谋划构建自己的“毒品帝国”。他注册多个账号,编造虚假身份信息,将自己包装成值得信赖的“卖家”,逐渐搭建起属于自己的线上毒品店铺。16岁至18岁期间,他通过暗网平台贩卖各类毒品及处方药,利用德国邮政服务中不知情的快递员,将业务扩展至全德国、欧洲乃至哥伦比亚。他的操作手法极为缜密,大部分工作都亲力亲为,且收款多采用比特币,使得警方难以追踪资金流向。据调查,他的交易额高达数百万欧元。19岁时,他在家中被捕,警方查获了超过320公斤的毒品和一些现金。他被抓获的那一天,整个莱比锡的民众都在庆祝。2016年,他被判处7年监禁,但因表现良好,于2021年提前获释。然而,他并未真正悔改,反而重操旧业,继续制作类似的网站贩毒,最终再次被捕入狱。
扭曲的青年心理
施密特的成长环境令人唏嘘。在家中,他的母亲仅负责洗衣,甚至一年多都没踏入过他的房间。这种家庭关系的疏离,让他在孤独中变得极度封闭和自我依赖。他的房间既是生活空间,也是他打造“毒品帝国”的“总部”。
施密特的犯罪动机并不是钱,而是满足扭曲的心理需求。在互联网监管薄弱的年代,他利用技术天赋犯罪,把贩毒当成了“找乐子”。他身兼数职,不分昼夜地工作,累到一天只吃一顿饭。他在访谈中对自己的“成就”沾沾自喜,甚至在火车上讨论刑期,夸赞快递公司送货快。这种荒诞言论让人哭笑不得,也反映出他价值观的严重扭曲。
19岁被捕的施密特,按德国少年法院法第105条,本可因犯罪情节极其严重而适用普通刑法,但最终还是按青少年犯罪判刑,最后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且由于他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获得假释和减刑,共服刑4年多。实际上,施密特从未真正悔罪。据他表示,他在服刑期间只需满足一些表面上的减刑条件,便能轻松达到减刑要求,因此最终服刑时间相对较短。德国少年司法制度强调教育优先,注重改造而非惩罚,但对于施密特这种犯罪情节严重的个案,相对较轻的量刑似乎难以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犯罪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心理和社会因素。对于犯罪分子尤其是青少年罪犯而言,除了法律制裁外,更需要的也许是专业的心理干预和系统的教育改造,才能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回归社会正轨。
漫长而艰难的侦查过程
纪录片中,阳光坏小子在艳丽滤镜下得意洋洋,而警察大叔在灰暗镜头中无可奈何。数字经济时代,犯罪分子的技术能力常远超执法部门,导致犯罪追踪和打击困难重重。施密特便是如此。他借助暗网的匿名性与复杂加密技术隐藏身份,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进行毒品交易,进一步增强了犯罪的隐蔽性。
纪录片中有一个细节:在搜查屋子时,警方在一堆垃圾下发现了一张写着一长串无意义字符的小纸条,而这正是施密特的电脑密码。正是这一偶然发现,让警方得以突破他的电脑,获取关键的犯罪证据,包括已销售的订单记录。警方侦查的困顿局面暴露了案件初期的技术滞后问题。直到2021年,德国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00条,才授权警方使用高级数字取证工具——但仍需接受独立技术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在刑事侦查中,德国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警方在搜查中发现的物品(包括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即使数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如通过暗网犯罪活动),只要警方的搜查程序合法(如持有法院令状),这些数据仍具有证据效力。然而,存在的一个争议点是:如果被告主张数据是通过非法存储获得的,可能触发证据排除规则。根据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个人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须遵循合法性和必要性原则。施密特宣称“发货后删除买家信息”,但实际上却长期保留订单数据,这种行为已违反了数据保护法。但在本案中,由于是贩毒犯罪活动的直接产物,此类数据将被视为犯罪证据。另外,德国法律倾向于在重大犯罪中允许执法机关突破隐私限制(如网络执法法),但需受比例原则约束。
侦查过程的漫长和艰难充分说明了在技术犯罪领域,执法部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技术能力,同时在法律框架内灵活运用侦查手段,才能应对日益复杂的犯罪挑战。同时,让人不得不感慨,施密特的聪明才智若被正确引导,本可在合法领域大放异彩。
纪录片中提到,施密特在服刑期间多次作为证人参与法庭调查诉讼,充分体现了德国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根据德国刑法典第29条,买家可能被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或共谋贩毒罪,尤其是若参与多次交易或协助分销。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有作证义务,除非享有拒绝作证权,如因近亲属关系或可能自证其罪。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证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其入罪的问题,但如果证人已因其他证据被定罪,则可能被强制要求作证。已服刑的买家出庭作证时,其证词可用于对其他共犯的指控,但不得用于加重自身已判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5条,法院可允许在押人员出庭作证,同时提供必要费用补偿,如交通费和误工费,但不得以经济资助诱导证言。然而,警方利用订单数据追查买家固然符合德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但对低层级买家(如普通消费者而非职业毒贩)的“过度追责”可能引发争议,被认为是对个人权利的不当干预。
纪录片中,导演不仅安排了施密特本人对过往经历的讲述,还通过情景再现,让施密特亲自参与重现毒品交易的场景,并采访了与这一案件相关的警察、心理学家、监狱长等,从不同角度剖析了施密特的犯罪行为和心理状态,让观众在全面了解这一案件的同时,也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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