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依法对姚某某强奸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7月18日2时许,被告人姚某某在本市闵行区疏影路822号段氏龙虾店内喝酒时搭讪被害人顾某某并与其一同喝酒至酒醉,酒后被告人姚某某尾随顾某某至本市闵行区疏影路近东闸路口中国建设银行ATM机隔间内,趁顾醉酒无力反抗之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被过路群众发现并报警,被告人姚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