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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闵行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起公诉
日期:
2019年01月30日
日前,闵行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7月7日22时23分许,被告人孙某某酒后驾驶牌号为“沪A****9”的小型轿车,沿本市闵行区星站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春路东约30米处时,追尾其前方被害人王某甲驾驶的牌号为“皖M****8”车辆,后强行从该车辆右侧前行,又与前方被害人洪某某驾驶的牌号为“浙J****0”车辆、被害人刘某某驾驶的牌号为“沪B****0”车辆、被害人吴某某驾驶的牌号为“沪H****2”车辆相撞,并引发上述被撞车辆相互碰撞,并殃及被害人陈某甲驾驶的牌号为“沪G****9”车辆、被害人王某乙驾驶的牌号为“沪G****2”车辆被撞。嗣后,被告人孙某某驾驶车辆驶入中春路星站路路口东南侧人行道内,撞翻人行道护栏再次驶入路口机动车道,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丙撞倒受伤,并继续驾驶车辆沿中春路南向北逃逸,在距离事发地北侧200米处因驾驶失控,致使所驾车辆撞入机非隔离绿化带内而无法继续行驶。被告人孙某某被接警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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