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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某刚运输危险物质一案公开宣判
 
日期:2020年09月25日
 
      

今日,由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某刚运输危险物质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法院判决:

一、被告单位上海某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被告人唐某刚犯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上海某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非法运输毒害性物质,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被告人唐某刚作为该公司非法运输毒害性物质的直接负责人员,其行为亦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