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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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检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驻看守所检察工作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5年11月13日
 
 
     

一是明确安全防范重点。会同看守所专题研究安全防范预案,明确重点防范部位、重点防范环节和重点防范对象。

二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监管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防范检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漏洞,积极整改,协助监管场所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加强对在押人员监管检察。保障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关注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状况,防止出现串供等情况。

四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台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制度,准确把握日常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