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听取意见,保障合法权益。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分别听取侦查机关、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等各方面意见。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落实司法化宣告。依据相关规定,在专门的宣告室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公开宣告,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仪式感和严肃性,从而更加悔悟自己所犯的过错。
三是开展帮教,提升教育挽救效果。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确立了以检察官为主导,依托未成年人居住地青少年社工开展属地化帮教的工作模式,通过公益劳动、心理辅导、对话谈心等方式及时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后期工作、生活、心理等状况,有针对性地引导、督促其走上回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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