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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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院围绕司法办案加强检务保障助推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6年03月10日
 
 
     

三分院主动适应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要求,克服新建院人手少、底子薄、经验缺乏等困难,以服务司法办案为核心,以树立新建院、改革院良好形象为目标,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严格管理、夯实基础,服务改革、推进改革检务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紧扣改革需求,全力推进办公办案用房建设

三分院成立后,人员编制、案件管辖以及业务量大幅增加,现有的办公办案用房已远不能适应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成为制约推进改革的突出问题。市院和分院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三分院办公办案用房建设,同时决定以租赁房形式解决当前燃眉之急,并力争年内入驻。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慎重做好选址工作。根据整栋独用、外观庄重、临靠马路、交通方便、产权清晰、租金符合财政规定的原则,先后考察楼盘21个,在反复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市院领导审定,最后确定锦绣路3265号作为临时过渡用房。

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办公办案用房建设审批程序繁杂,房屋租赁及启动二次装潢、申请开办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等报批时间非常紧张,为加快建设进度,在市院行装处的牵头协调下,邀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机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上门实地考察。同时,紧扣时间节点,严格按要求做好租赁面积、建设费用、涉密工程等各种材料的申报工作。由于协调得力,过渡用房装修工作如期启动,并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加以推进。

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把关,确保施工质量。坚持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科技应用、以人为本为目标,以勤俭节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原则,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聘请施工监理对施工的质量安全严格把关,聘请投资监理对建设经费进行监控。装修结束后,工程顺利通过了质量验收和两次环保测评。2015年底,分院如期整体搬入新大楼,并成功举办了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一周年大会。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市院领导对分院的新大楼建设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聚焦工作重点,全力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也是体现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司法意义和社会价值所在,是检务保障工作的核心。为切实服务好司法办案,

一是认真梳理新的经费需求,及时做好预算调整。20141228日三分院成立时,2015年的财政预算已经完成。为确保司法办案有充足的经费,分院根据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发展方向,认真梳理新的经费需求增长点,进一步实化、细化经费预算方案。在市院行装处的指导和协调下,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充分阐明预算调整的理由,市财政局最终同意分院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保障了司法办案的基本需求,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及各项检察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向办案工作倾斜,想方设法解决办案部门的需求。随着三分院案件数量和人员编制的增加,通过开源节流、调整预算等办法,及时配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办案用品,并想方设法围绕跨行政区划司法办案特点,做好办案经费保障。如针对三分院成立后信访量激增、信访场所安全防范刻不容缓的情况,在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合理安排,专门聘请2名特保。又如针对三分院办理的案件往往横跨整个上海、办案用车矛盾突出的情况,一方面加强车辆调度,合理安排出车;另一方面,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利用原铁检分院的结余资金增添6辆办案车辆,有效缓解了办案用车难的问题。

三是加大信息化经费投入,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坚持业务经费向科技强检倾斜,以租赁房建设为契机,围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和办案需要,加大信息化经费投入力度。建设办案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远程提讯、远程接访,提高跨行政区划办案的效率。为办案用车装配反贪侦查设备,提高侦查办案科技水平。在司法办案区配备齐全的安全防范系统及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对司法办案全流程监控。专辟经费聘请专业人员,开发“站车交接线索管理系统”,推进跨行政区划案件立案监督工作。在2015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上,分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三、规范日常管理,全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以树立新建院、改革院良好形象为目标,切实加强检务保障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机关事务特别是检务保障工作的管理和督查。编印《机关事务管理手册》,涵盖车辆管理、食堂就餐、会议室使用等日常管理内容,使检务保障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车辆、国有资产动态数据库,提高检务保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新建或修订《合同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经费的使用。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与培训管理办法》等,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工作。2015年,共完成高检院领导视察等20余次接待任务,承担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研讨会等高规格会议的会务10余次。

    三是注重监督控制。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主动将经费预算、租赁房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向院党组报告。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大额经费的支出,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经费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