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州铁检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对法院判决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
一是吃透文件精神。根据检察长批示要求,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确定活动时间、程序。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法院以及本院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对2013年以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办理的财产刑执行案件共144件294人执行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掌握整体情况。
三是确定监督范围。将检察范围界定在高检院通知要求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五类犯罪共15件21人,分类进行检察。
四是突出监督重点。全面、详细收集案件信息,重点检察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等财产刑的数额、执行时间及缴款凭证等事项,查找存在的问题线索。
五是建立工作机制。汇总财产刑执行情况信息,制作规范翔实的台账资料,就初步发现的问题与法院执行局交换意见,建立联系配合机制,为下一步监督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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