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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之概念初识
 
        日期:2020年09月17日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一、商业秘密种类

1. 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较为常见,例如工业设计图纸、产品配方、制作工艺、软件代码等均可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并不囿于载体的形式。

2. 经营性秘密

经营性秘密则常表现为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是权利人在市场竞争中积累和创造出的经营性智力成果。

二、商业秘密的权利属性

1.不具有权利外观。

2.动态性。权利人的主观意志、保护措施、保护程度处于动态,影响商秘认定,具体个案具体分析。

3.排他效力的相对性。与绝对权的外延存在区别。商秘是通过权利人自己保护的方式而存在的权利,权利人不具有独占的排他性。

4.权利灭失的绝对性。信息一旦公开,权利灭失。

二、商业秘密的特征

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

不为公众: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

(1)同业竞争者

(2)可能从该商业秘密的利用中取得经济利益的人

知悉:(1)众所周知

(2)容易获得---事实上没有引起大多数人的注意,但客观上处于可以从公开、正当的渠道获得的状态

排除性:(1)为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6)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2.价值性

(1)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2)但相对方客户的意思表示很重要

3.保密性

(1)主观-将信息作商业秘密

(2)客观-有效性、可识别、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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