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首创发明,改进发明,组合发明,应用发明,选择发明。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两个特征:(1)必须是一种产品;(2)必须具有一定形状和构造。 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情况:(1)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2)无确定形状的产品;(3)单纯材料替换的产品,以及用不同工艺生产的同样形状、构造的产品;(4)不可移动的建筑物;(5)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如棋、牌;(6)由两台以上的仪器或设备组成的系统;(7)单纯的线路,基本电子电路产品;(8)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其结合的医疗器具。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要件:(1)与产品相结合;(2)是关于产品形状、图案和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3)富有美感;(4)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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