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商标都凝聚着品牌创立者长年累月苦心经营所积累起来的商誉,也象征着品牌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但是,总有犯罪分子被利益蒙蔽,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商品,侵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利益。今天,三分院副检察长谈信友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告人售假的商品涉及72个知名品牌……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至案发,被告人曹某作为某跨境电商平台(以下简称某平台)上的商家,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通过非正规渠道低价进购假冒LV、NIKE、PUMA等知名品牌的服装、箱包等商品,并通过其在某平台经营的6家店铺向境外销售。 经审计,曹某销售假冒LV、NIKE等72个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755万余元。三分院于2022年3月15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 4月26日,三中院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庭审理,采纳三分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鉴于曹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从宽情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检察官说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促进各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而设立的。商标权作为法律所保护的知识产权之一,每一个商标都凝聚着品牌商誉,象征着品牌质量。本案中,被告人曹某试图通过跨境交易掩盖犯罪事实,侵害了众多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利益。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平台经营者和商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积极打造原创品牌,共同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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