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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河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签约仪式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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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推进高检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松江区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本区“河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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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下午,松江区“河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签约仪式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正洪主持仪式,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于宁和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峰会签了文件。工作联动机制包括案件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专项行动等十一项内容,能够帮助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进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为保护松江区水生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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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会签后,于宁副区长就进一步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凝聚工作合力,区河长办和区检察机关要密切合作,推动全区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二是要尽快全面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各级河长办和有关单位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三是要不断创新力求实效,更好实现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不断完善涉河涉水法律监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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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峰检察长就今后如何把这项机制做实、做细,继续深化,提出:一是要全面对接同向发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百姓诉求;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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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江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向群就如何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作用,表示: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职;二是要密切配合,贯彻落实机制;三是要加强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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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河长办和检察机关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做精做细“河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长效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共同打造“河畅、水清、面洁、岸绿、景美”的美丽新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