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山区检察院针对在办理严某某等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过程中发现的某民营企业在自有品牌保护方面存在的品牌宣传力度不足、市场巡查监测力度较弱、过分依赖私力救济等风险点,向该被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该院建议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员工维权意识、加强与各执法部门联动,降低维权风险。企业代表表示将根据建议内容认真研究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提升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识假、打假等工作制度。